为了营造更好的淘宝直播生态,保障主播和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淘宝网(淘宝直播)拟新增《服务境外达人MCN机构管理规范》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5月0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5月15日正式生效。
本次主要规则变更点:
1、全部新增《服务境外达人MCN机构管理规范》规则内容
2、《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增加服务境外达人MCN机构角色
3、《淘宝直播机构保证金管理规则》增加服务境外达人MCN机构缴纳标准
第一条【定义】
(1)淘宝直播“服务境外达人MCN机构” (以下简称:“境外MCN机构”或“机构”):机构将通过批量招募、培育境外新主播、供应链拓展、中小品牌孵化、境外生态资源开发等路径,扩大淘宝直播境外主播规模。
同时,通过对境外主播进行孵化、培训、代运营等方式,帮助境外主播在淘宝直播开展相关运营活动,为其提供专业的服务,助力境外新主播更好地成长。
(2)境外主播:指的是主播(达人主播、店铺主播)近180天内在境外登录并开播,且有效开播天数占比>30%,主播是否为境外主播以“机构后台”>“主播管理”功能模块中,该主播是否获得“境外主播”标识为准。
第二条【准入与退出】
(一)准入标准:
1、基础资质要求
(1)机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企业法人主体资格。
(2)机构应当获得淘宝直播MCN机构身份认证,MCN机构相关准入要求详见《MCN机构管理规范》;
(3)机构应根据《淘宝直播机构保证金管理规则》缴纳足额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0万元;
(3)机构需要具备孵化境外主播的能力,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证明(以下两点要求,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①如机构的境外合作方为境外公司的,需要提供具备境外(国家/地区)法律合法成立的公司相关资料证明;
②如机构的境外合作方为境外主播的,提供至少有1个及以上站外单平台粉丝数量超过5万的境外主播合作证明,或者成功孵化1个及以上淘宝直播月成交达到5万以上的境外主播的相关证明。
2、运营能力要求
淘宝直播境外MCN机构需要同时具备招募、主播培训/孵化、货品组织、视频制作、直播运营、生态资源整合能力。
(二)退出
1、主动退出
机构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主动退出。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yuque.com/tbzb/help/ndtvc8yya2s4wg4a
(1)机构在淘宝直播热浪引擎平台无任何未完结的订单;
(2)机构连续三个月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任何投诉、处罚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机构旗下达人或其他第三方的争议或纠纷);
(3)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没有因机构的违规行为而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诉讼、行政机关的调查和查处等;
(4)不存在根据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应当处置机构缴存的保证金却未处置的。
2、被清退
机构属于以下情形的将被清退:
(1)不再符合平台准入要求的;
(2)不符合平台考核要求的;
(3)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恶劣的;
(4)因违反《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中相关规定,达到被清退的情形的。
*注意:如机构MCN机构角色被清退,则该机构的境外MCN机构角色将被同步清退;
(三)再准入标准
退出后,机构须符合一定条件,方可再次提交准入申请:
1、机构主动退出的,180天内不允许再次准入。
2、因违反《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中相关规定被清退的,按照《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中的限制再准入;
3、因不满足准入要求被清退的,重新满足准入要求后即可申请;
4、因不符合运营考核要求被清退的,180天后方可再申请;
5、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恶劣被清退的,永久不允许再入驻。
第三条【服务境外达人MCN机构运营指标考核】
机构入驻90天后开始考核:需满足机构旗下绑定境外主播中每个月月活跃账号数≥2个;
*【定义说明】
1)境外主播:详见第一条,第(2)点相关定义。
2)活跃账号:是指1个自然月内账号的有效开播天数≥ 4天的直播账号。
3)旗下绑定:以机构后台数据为准,机构和主播之间有明确绑定关联关系。
4)有效开播天数:一个账号当天总直播时长≥4小时,且其中至少有一场直播时长≥30分钟,计为1个有效开播天数。
*【特殊说明】
直播场次被《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九条中录播、挂机、多开所处罚的,不纳入总直播时长计算范围内。
第四条【经营规范】要求
(一)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虚假的机构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其他企业资质相关证明; 2、提供虚假达人/商家信息,如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达人/商家身份信息、未与达人/商家签署真实有效的签约合同等。
(二)须规范经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不正当利益,如向签约达人/商家进行不正当收费等;
2、未恰当履行与达人/商家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达人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
3、违背承诺,如承诺参与平台活动、未经许可擅自退出等;
4、扰乱平台秩序,如进行数据造假或作弊等;
5、侵犯他人权益,如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泄露他人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等;
6、冒用平台名义发布招商信息;
7、直播业务中,实际主播与机构提交的主播账户身份信息不符。
(三)须符合平台运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须符合平台对机构管理规范要求,机构需遵循《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2、须符合平台对机构的运营考核指标要求;
3、机构与达人/商家绑定后,需遵循《机构及主播/商家绑定关系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第五条【违规处理】
1、机构因违反《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的,依据《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2、机构因违反本规则中经营规范相关要求的,平台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清退淘宝直播境外MCN认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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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治理公告淘宝平台发布公告,将开启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7月3日起开始实施,具体如下:
近期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会议动员部署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明确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化妆品领域近期工作重点。
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行动,平台针对国家相关要求,对化妆品资质管控要求如下:
【管控要求】
若您发布的商品为化妆品,请务必正确填写“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属性项,核对填写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产品名称等信息与实物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的一致性。编码报错相关问题请移步查看本通知FAQ部分。
另:根据《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化妆品标签信息展示要求,请在商品第四张主图展示完整的化妆品中文标签信息,能清晰的看到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等信息;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
【自查重点】
1、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
2、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3、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管控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起开始实施。
【处置原则】
平台会按照管控要求对在售的化妆品进行巡查,对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展示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或者冒用、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的商品作下架、删除、扣分处理。若您当前出售的化妆品所填写证号与产品不一致,请先行下架商品修改正确后方可重新发布商品。
【如何整改】
1、若您当前出售的化妆品所填写证号与产品不一致,请先下架商品修改正确后方可重新发布商品。
2、您可以重新编辑自己发布的化妆品商品,在发布时,填写正确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属性项;若您的商品为特殊化妆品,编辑宝贝属性时,属性项“特殊用途化妆品”请务必选择“是”,并填写属性项“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
3、若您出售的商品为套装类商品,属性"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填写主要商品,其余商品证号信息可以在商品页面展示;特妆和非特妆组合的套装,属性填特妆证号信息。
【FAQ】
我填写了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但是提示无效是为什么?
1、请先核实您所填写的化妆品备案编号/注册证号是否有效。
2、查看商品百科中是否包含此词条,若搜索结果为空需要在商品百科录入补充编码信息:https://baike.taobao.com/create.htm?spm=a1z1w.3055053.0.0.xnhjUu&fr=
(新建百科词条步骤:点击创建词条-选择模版:国产特殊化妆品/进口特殊化妆品/国产普通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完善内容-提交,等待审核)
淘宝开启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治理行动,避免被处罚商家要及时自检自查整改,避免出现违反淘宝规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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