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月初官网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直播活动将受到严格监管。
接下来的12.12大促,可能很多商家朋友会直播,利用这个直播红利疯狂卖一波货。
根据这份文件,列出了以下几点,与商界朋友密切相关。
来看看吧~
一、压实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①强化商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②压实网络直播的法律责任。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网络直播等方式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往荣誉等,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①规范商品或服务的营销范围。
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商业广告;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②规范广告审查和发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布前必须进行审查的广告,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发布,应当严格遵守广告审查的相关规定。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发布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查。
③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与其业务相关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
网络应为公开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三,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
①依法查处非法电子商务活动。
根据电子商务法,重点查处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审查义务、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后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查处消费者提出的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
③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查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假冒混淆、商业诋毁和非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
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依据产品质量法,重点查处产品掺杂使假、正品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以及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⑤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和专利法,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销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问题,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食品安全法》,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的食品安全问题,重点查处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生产日期虚假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⑦依法查处违法广告活动。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问题,依据广告法,重点查处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违背良好社会风尚的违法广告、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⑧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价格违法问题,根据《价格法》,重点查处哄抬价格、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行为。
在上述直播规范文件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八种违法行为:电子商务违法、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不正当竞争违法、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违法、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