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4章 彼此的计划(本章4000字)
秦致远的物资虽好,种类也不少,但让他单独开一家店,显然不现实。
第一,他头顶还有秦天压着。
秦天不可能放任他做买卖挣大钱,更不可能对他挣的钱无动于衷。
在没解决秦天之前就让秦致远做买卖,无疑是给他人做嫁衣。
第二,开一家店,然后再连锁到四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别看暖宝的百宝居风生水起,可从拥有第一家店到现在,也用了好几年的时间。
第三,秦致远跟司空一样,没什么经商头脑。
开‘夜夜笙歌’能挣钱,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擅于享乐,再加上有吉他这个东西在,帮他吸引了不少客源。
要真让他去做别的买卖,他是做不来的。
第四,秦致远自己亲口承认的,他不仅懒,还得顾家。
这媳妇儿和孩子多得都能组足球队了,今天这个有点事儿,明天那个有点事儿。
他的精力就那么多,实在没办法把这些物资的利益发挥到最大。
第五嘛,暖宝对秦致远,有别的安排。
这个安排,还是崔毓秀提起的。
崔毓秀身为崔家唯一的血脉,手中还握有五万的死士呢。
那五万死士虽然分布在四国各地,但风月国那边最多,有四万五左右。
崔毓秀身在京都城,很多事情要办起来并没有那么方便。
再加上她如今是女儿身,要想联系那些死士,还得女扮男装,以崔至善的身份出现。
这太麻烦了。
于是,她想将风月国那四万五的死士暂时交到秦致远手里。
一来,让那些死士知道,崔家不仅还有她这个血脉在,更搭上了风月国的逍遥王。
哪怕这个逍遥王没有实权,可到了关键时刻,他身上流的血,就是最好的武器。
一旦秦天没了,秦致远身为秦家的子孙,登基称帝光明正大!
届时,她可以让秦致远给崔家和欧阳家翻案。
把秦天摁到崔家和欧阳家身上的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全部都拿掉!
二来,她要借秦致远的手报仇。
秦致远是暖宝的人,又与秦天不对付,支持他,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三来,加重秦致远手中的权利,也是在为蜀国一统天下做准备。
虽说暖宝是神女降世,能让四国归一,但他们也不能什么都靠暖宝啊。
一个国家若事事都靠暖宝这个神女,那迟早有一天会玩完。
再说了,她就暖宝这么一个小姑子,可得宝贝着,不能把小姑子累坏了。
在统一四国这件事情上,她想尽一份力。
崔毓秀把自己的想法跟暖宝说了以后,暖宝还挺支持的。
于是,便单方面替秦致远答应了。
秦致远这几天还在‘四方馆’做梦呢。
他都不想回风月国了,计划着跟司空一样,在蜀国安个家。
尤其是得知暖宝懂医术又会炼各种稀奇古怪的丹药以后,他心里就有了主意。
想让暖宝帮他整点假死药,他好给全家人都喂上。
然后,就假装家里人中了毒,一夜之间全部死翘翘。
当然了,他先不死。
他要留下来,表面上把家里人安葬,实则找机会儿将家里人偷偷安排到蜀国来。
等家里人一被送走,他就遣散府中的下人,终日在家醉生梦死。
待家里人安全到达蜀国,他再放一把火将府邸给烧了!
到时候,找一个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坏蛋,直接丢到火海里,烧成一具焦尸。
而他,就悄咪咪来蜀国跟家人团聚。
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无风月国的逍遥王,多了一个蜀国乔木。
嘿嘿。
来了蜀国,就可以紧抱暖宝和段青黛的大腿,当一条快乐的咸鱼!
至于府邸为什么会着火?
简单。
媳妇儿孩子都没了,他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这总可以吧?
那为什么不放一把火假装成意外,将全家人都烧死,一起来蜀国呢?非得浪费那么多假死药!
嘿,这就得解释解释了。
因为身材相似的坏蛋不好找啊!
找一个坏蛋来替他死不难,找几十个坏蛋,那多不容易啊?
更别提,这其中还有不少孩子。
哦对了,最好能在回风月国之前,把蜀国这边的房子给搞定。
房子的地段不用太好,哪怕在郊外也行,但一定得宽敞!
毕竟他媳妇儿孩子多嘛,总不能住得紧巴巴的。
这宅子买好后,就先交给暖宝看着,让暖宝时常命人去打扫。
等他媳妇儿孩子一到,立马就能入住,多舒服啊?
嗯。
秦致远觉得自己的想法不错,就差跟暖宝商量了。
这不?
好不容易见到了暖宝,他激动得跟二百五似的。
结果,就听到暖宝跟他说:“身为你的妹妹,我很有必要为你负责啊。
看着你混成现在这种鬼样子,我深感痛心。
这样吧,你以后的路,我来帮你安排。
我二嫂崔毓秀你是认识的对吧?但她还有另外一层身份,你肯定不知道。
这样,我跟你讲,你回到风月国以后,就……”
暖宝坐在秦致远身边,将自己和崔毓秀的打算一一告知秦致远。
秦致远听得一愣一愣的,像极了一个二傻子。
“你……你说什么?”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暖宝,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说毓秀那个小母老虎是崔家的纨绔独生子崔至善?
她这么多年来,都是在女扮男装,而且还瞒过了所有人?”
“嗯啊。”
暖宝眨眨眼,表示秦致远没有听错。
秦致远抱住了自己的头:“天啊,要不怎么说风月国的人心眼多呢?
明明生了个女儿,结果却对全天下公布是个儿子,还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养?
这一养就是十几年,把所有人都骗了过去!”
说到这,秦致远又感慨道:“难怪啊!
难怪毓秀跟个小母老虎似的,一丢丢姑娘的样子都没有。
也难怪秦天把风月国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崔至善。
合着崔至善早就成了崔毓秀,还嫁到了你们蜀国当儿媳妇!
玄乎,这世界真是太玄乎了!”
感慨完,想起暖宝的打算,秦致远的脸上又露出浓浓的哀怨:“不是,暖宝啊,你能不能多为我想想?
虽说毓秀是你在这个世界的二嫂,但我也是你另一个世界的二哥啊。
她那几万死士我可不想要,就跟烫手山芋似的。
再说了,我一点都不想回到风月国那个火坑!
我跟你讲,我有我的计划,我的计划是……”
“不,你没有计划。”
暖宝可是开启了读心术的,秦致远心里想什么,她全都知道。
什么躺平啦,当咸鱼啦,说句实在的,她都不乐意听。
一个大老爷们,有这么多媳妇儿跟孩子,躺什么平?当什么咸鱼?
燃起来啊!
等敌人全部打败了再慢慢躺平,这不香吗?
“二哥,你听我说,你的计划那就不叫计划,那叫白日做梦。”
暖宝打断秦致远,说得极其直白:“换句话说,你这个人就没有什么计划。
但凡你有计划,这十年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等等,你耐心听我讲完,先别急着反驳,把罪名推到茅厕豹身上。
茅厕豹坑骗你,肯定有错,你也肯定受到了它的连累。
但要把你今日的结果全部归咎到茅厕豹身上,我是不赞成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有今天,自己也有很大的负责。
所以,放下你的计划,跟着我的路来走。
你放心,跟着我,你绝对不会吃亏上当,还能吃香喝辣,走上人生巅峰!”
秦致远:“……”
他看着暖宝,总觉得这家伙不去做传销可惜了,小嘴真能叭叭。
偏偏。他还无言反驳,心虚得很。
沉默了半晌,只能委屈巴巴来一句:“你都没听我说我的计划,怎么知道我的计划不好?”
“你所谓的计划指什么?”
暖宝慢悠悠给秦致远倒了杯茶,反问道:“放弃风月国的身份地位,远离秦天那个狗贼?
在蜀国京都城置办一处房产,然后让你的家人假死,来京都城生活?
然后,你领着你的老婆孩子,抱紧我的大腿,彻底躺平当咸鱼?”
秦致远:“!!!”
亲耳听到暖宝把自己心里的想法一个个点破,他震惊得像是见了鬼!
猛然站起身,结结巴巴问:“不……不是,你怎么知道的?我……我没跟你讲过这些吧?”
暖宝无语,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
她拉着秦致远坐下:“前几天见面的时候,我不是就跟你说过,我有读心术吗?
你心里那点小九九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
秦致远:“……”
很好。
本来就够哀怨了,现在直接成了个大怨男!
读心术啊。
这么好的技能,他怎么就没有呢?
看穿了秦致远的想法,暖宝觉得自己得悠着点。
毕竟太优秀了,容易打击到别人,让别人丧失斗志。
于是,她轻咳两声,安慰道:“其实我也没有多厉害啦,单纯是运气好。
因为阿豹有读心术,所以我才能共享这个技能。”
“行了,你别说了。”
秦致远心都要被扎碎了,有气无力道:“你再说下去,我又想打茅厕豹。
同样都是空间精灵,怎么就它最废物呢?
不行,光想不做王八蛋,我立马就把它叫出来打一顿!”
暖宝一听,嘴角抽搐了两下:“你可拉倒吧你!
咱俩难得见一次,能不能别上演这些追追打打的戏码?都看腻了!”
说完,又道:“留在蜀国当咸鱼的事情,你想都别想了。
给我乖乖回风月国去当眼线,咱们争取早点把秦天拉下马。”
秦致远还在挣扎:“可我蛮喜欢蜀国的……”
“那我在蜀国给你置办一处房产。”
暖宝也不是小气的人。
至少画饼这种事情,她最擅长了。
“你不是想在蜀国安家吗?虽说现在不是好时机,但房子我可以先帮你准备好。
等什么时候时机到了,你随时可以过来。”
“什么时候才是好时机?”
秦致远依旧有些不高兴,说道:“北国现在也没灭,可大哥不也一样在这安家了?
四妹,你不能因为先跟大哥相认,就区别对待啊!”
“你懂个屁!你能跟大哥比?”
暖宝没忍住,又白了秦致远一眼:“大哥虽说在这安了个家,但他人还是在北国当眼线啊!
人家为了天下太平依旧在北国当孙子,一句怨言都没有。
你呢?你连王爷都不想当,只想当咸鱼!”
说着,暖宝又道:“大哥在这安家,是托了他媳妇儿的福。
他媳妇儿本来就是我的人,就算不嫁给大哥,嫁给任何一个男子,我都要给她准备宅子当嫁妆的。
更何况,他媳妇儿以前也在北国当眼线。
后来是因为有了身孕,怕北国那个狗皇帝会拿她和孩子来威胁大哥,所以我才下了命令,让她赶紧归蜀。
你和大哥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秦致远像个大孩子,丧气道:“我的媳妇儿孩子也有危险啊,现在都被秦天当成人质拿来威胁我呢。
那个玉米粒你知道吧?前几天见面太激动了,我都忘了说玉米粒的事情。
当初秦天登基,疯狂杀戮时,我就是靠玉米粒才能活下来。
那时候,我提前得到了消息,得知秦天杀了不少皇室子孙,知道自己也难逃一死。
所以,我就设计让秦天知道我手中有一种粮食的种子。
那种子仅此三斤,但种活以后,却可以让风月国多一种粮食,还能凭借着这种粮食,保住四国之首的位置。
你知道的,风月国在经历一场内乱后,各方面的实力早已大不如前。
而这个世界虽说不缺粮食,但粮食的种类还是不多。
若风月国能种出一种新粮食,且还是在秦天当政期间种出来的,那么其在四国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我就是抓住了他这个心理,再加上我这个人……咳咳,我这个比较废物。
没有上进心,只会醉生梦死吃喝享乐,于他而言根本没有威胁。
因此,我才能苟活至今!
可就是这样,我的家人孩子还是会受到监视,哪怕去逛个街,都有一堆的小尾巴跟着。”
(今天这章4000字,我把2章合在一起了,所以就更1章。)
第一,他头顶还有秦天压着。
秦天不可能放任他做买卖挣大钱,更不可能对他挣的钱无动于衷。
在没解决秦天之前就让秦致远做买卖,无疑是给他人做嫁衣。
第二,开一家店,然后再连锁到四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别看暖宝的百宝居风生水起,可从拥有第一家店到现在,也用了好几年的时间。
第三,秦致远跟司空一样,没什么经商头脑。
开‘夜夜笙歌’能挣钱,那是因为他本身就擅于享乐,再加上有吉他这个东西在,帮他吸引了不少客源。
要真让他去做别的买卖,他是做不来的。
第四,秦致远自己亲口承认的,他不仅懒,还得顾家。
这媳妇儿和孩子多得都能组足球队了,今天这个有点事儿,明天那个有点事儿。
他的精力就那么多,实在没办法把这些物资的利益发挥到最大。
第五嘛,暖宝对秦致远,有别的安排。
这个安排,还是崔毓秀提起的。
崔毓秀身为崔家唯一的血脉,手中还握有五万的死士呢。
那五万死士虽然分布在四国各地,但风月国那边最多,有四万五左右。
崔毓秀身在京都城,很多事情要办起来并没有那么方便。
再加上她如今是女儿身,要想联系那些死士,还得女扮男装,以崔至善的身份出现。
这太麻烦了。
于是,她想将风月国那四万五的死士暂时交到秦致远手里。
一来,让那些死士知道,崔家不仅还有她这个血脉在,更搭上了风月国的逍遥王。
哪怕这个逍遥王没有实权,可到了关键时刻,他身上流的血,就是最好的武器。
一旦秦天没了,秦致远身为秦家的子孙,登基称帝光明正大!
届时,她可以让秦致远给崔家和欧阳家翻案。
把秦天摁到崔家和欧阳家身上的那些莫须有的罪名,全部都拿掉!
二来,她要借秦致远的手报仇。
秦致远是暖宝的人,又与秦天不对付,支持他,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三来,加重秦致远手中的权利,也是在为蜀国一统天下做准备。
虽说暖宝是神女降世,能让四国归一,但他们也不能什么都靠暖宝啊。
一个国家若事事都靠暖宝这个神女,那迟早有一天会玩完。
再说了,她就暖宝这么一个小姑子,可得宝贝着,不能把小姑子累坏了。
在统一四国这件事情上,她想尽一份力。
崔毓秀把自己的想法跟暖宝说了以后,暖宝还挺支持的。
于是,便单方面替秦致远答应了。
秦致远这几天还在‘四方馆’做梦呢。
他都不想回风月国了,计划着跟司空一样,在蜀国安个家。
尤其是得知暖宝懂医术又会炼各种稀奇古怪的丹药以后,他心里就有了主意。
想让暖宝帮他整点假死药,他好给全家人都喂上。
然后,就假装家里人中了毒,一夜之间全部死翘翘。
当然了,他先不死。
他要留下来,表面上把家里人安葬,实则找机会儿将家里人偷偷安排到蜀国来。
等家里人一被送走,他就遣散府中的下人,终日在家醉生梦死。
待家里人安全到达蜀国,他再放一把火将府邸给烧了!
到时候,找一个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坏蛋,直接丢到火海里,烧成一具焦尸。
而他,就悄咪咪来蜀国跟家人团聚。
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无风月国的逍遥王,多了一个蜀国乔木。
嘿嘿。
来了蜀国,就可以紧抱暖宝和段青黛的大腿,当一条快乐的咸鱼!
至于府邸为什么会着火?
简单。
媳妇儿孩子都没了,他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这总可以吧?
那为什么不放一把火假装成意外,将全家人都烧死,一起来蜀国呢?非得浪费那么多假死药!
嘿,这就得解释解释了。
因为身材相似的坏蛋不好找啊!
找一个坏蛋来替他死不难,找几十个坏蛋,那多不容易啊?
更别提,这其中还有不少孩子。
哦对了,最好能在回风月国之前,把蜀国这边的房子给搞定。
房子的地段不用太好,哪怕在郊外也行,但一定得宽敞!
毕竟他媳妇儿孩子多嘛,总不能住得紧巴巴的。
这宅子买好后,就先交给暖宝看着,让暖宝时常命人去打扫。
等他媳妇儿孩子一到,立马就能入住,多舒服啊?
嗯。
秦致远觉得自己的想法不错,就差跟暖宝商量了。
这不?
好不容易见到了暖宝,他激动得跟二百五似的。
结果,就听到暖宝跟他说:“身为你的妹妹,我很有必要为你负责啊。
看着你混成现在这种鬼样子,我深感痛心。
这样吧,你以后的路,我来帮你安排。
我二嫂崔毓秀你是认识的对吧?但她还有另外一层身份,你肯定不知道。
这样,我跟你讲,你回到风月国以后,就……”
暖宝坐在秦致远身边,将自己和崔毓秀的打算一一告知秦致远。
秦致远听得一愣一愣的,像极了一个二傻子。
“你……你说什么?”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暖宝,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你说毓秀那个小母老虎是崔家的纨绔独生子崔至善?
她这么多年来,都是在女扮男装,而且还瞒过了所有人?”
“嗯啊。”
暖宝眨眨眼,表示秦致远没有听错。
秦致远抱住了自己的头:“天啊,要不怎么说风月国的人心眼多呢?
明明生了个女儿,结果却对全天下公布是个儿子,还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养?
这一养就是十几年,把所有人都骗了过去!”
说到这,秦致远又感慨道:“难怪啊!
难怪毓秀跟个小母老虎似的,一丢丢姑娘的样子都没有。
也难怪秦天把风月国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崔至善。
合着崔至善早就成了崔毓秀,还嫁到了你们蜀国当儿媳妇!
玄乎,这世界真是太玄乎了!”
感慨完,想起暖宝的打算,秦致远的脸上又露出浓浓的哀怨:“不是,暖宝啊,你能不能多为我想想?
虽说毓秀是你在这个世界的二嫂,但我也是你另一个世界的二哥啊。
她那几万死士我可不想要,就跟烫手山芋似的。
再说了,我一点都不想回到风月国那个火坑!
我跟你讲,我有我的计划,我的计划是……”
“不,你没有计划。”
暖宝可是开启了读心术的,秦致远心里想什么,她全都知道。
什么躺平啦,当咸鱼啦,说句实在的,她都不乐意听。
一个大老爷们,有这么多媳妇儿跟孩子,躺什么平?当什么咸鱼?
燃起来啊!
等敌人全部打败了再慢慢躺平,这不香吗?
“二哥,你听我说,你的计划那就不叫计划,那叫白日做梦。”
暖宝打断秦致远,说得极其直白:“换句话说,你这个人就没有什么计划。
但凡你有计划,这十年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等等,你耐心听我讲完,先别急着反驳,把罪名推到茅厕豹身上。
茅厕豹坑骗你,肯定有错,你也肯定受到了它的连累。
但要把你今日的结果全部归咎到茅厕豹身上,我是不赞成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有今天,自己也有很大的负责。
所以,放下你的计划,跟着我的路来走。
你放心,跟着我,你绝对不会吃亏上当,还能吃香喝辣,走上人生巅峰!”
秦致远:“……”
他看着暖宝,总觉得这家伙不去做传销可惜了,小嘴真能叭叭。
偏偏。他还无言反驳,心虚得很。
沉默了半晌,只能委屈巴巴来一句:“你都没听我说我的计划,怎么知道我的计划不好?”
“你所谓的计划指什么?”
暖宝慢悠悠给秦致远倒了杯茶,反问道:“放弃风月国的身份地位,远离秦天那个狗贼?
在蜀国京都城置办一处房产,然后让你的家人假死,来京都城生活?
然后,你领着你的老婆孩子,抱紧我的大腿,彻底躺平当咸鱼?”
秦致远:“!!!”
亲耳听到暖宝把自己心里的想法一个个点破,他震惊得像是见了鬼!
猛然站起身,结结巴巴问:“不……不是,你怎么知道的?我……我没跟你讲过这些吧?”
暖宝无语,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
她拉着秦致远坐下:“前几天见面的时候,我不是就跟你说过,我有读心术吗?
你心里那点小九九瞒得了别人,瞒不了我。”
秦致远:“……”
很好。
本来就够哀怨了,现在直接成了个大怨男!
读心术啊。
这么好的技能,他怎么就没有呢?
看穿了秦致远的想法,暖宝觉得自己得悠着点。
毕竟太优秀了,容易打击到别人,让别人丧失斗志。
于是,她轻咳两声,安慰道:“其实我也没有多厉害啦,单纯是运气好。
因为阿豹有读心术,所以我才能共享这个技能。”
“行了,你别说了。”
秦致远心都要被扎碎了,有气无力道:“你再说下去,我又想打茅厕豹。
同样都是空间精灵,怎么就它最废物呢?
不行,光想不做王八蛋,我立马就把它叫出来打一顿!”
暖宝一听,嘴角抽搐了两下:“你可拉倒吧你!
咱俩难得见一次,能不能别上演这些追追打打的戏码?都看腻了!”
说完,又道:“留在蜀国当咸鱼的事情,你想都别想了。
给我乖乖回风月国去当眼线,咱们争取早点把秦天拉下马。”
秦致远还在挣扎:“可我蛮喜欢蜀国的……”
“那我在蜀国给你置办一处房产。”
暖宝也不是小气的人。
至少画饼这种事情,她最擅长了。
“你不是想在蜀国安家吗?虽说现在不是好时机,但房子我可以先帮你准备好。
等什么时候时机到了,你随时可以过来。”
“什么时候才是好时机?”
秦致远依旧有些不高兴,说道:“北国现在也没灭,可大哥不也一样在这安家了?
四妹,你不能因为先跟大哥相认,就区别对待啊!”
“你懂个屁!你能跟大哥比?”
暖宝没忍住,又白了秦致远一眼:“大哥虽说在这安了个家,但他人还是在北国当眼线啊!
人家为了天下太平依旧在北国当孙子,一句怨言都没有。
你呢?你连王爷都不想当,只想当咸鱼!”
说着,暖宝又道:“大哥在这安家,是托了他媳妇儿的福。
他媳妇儿本来就是我的人,就算不嫁给大哥,嫁给任何一个男子,我都要给她准备宅子当嫁妆的。
更何况,他媳妇儿以前也在北国当眼线。
后来是因为有了身孕,怕北国那个狗皇帝会拿她和孩子来威胁大哥,所以我才下了命令,让她赶紧归蜀。
你和大哥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秦致远像个大孩子,丧气道:“我的媳妇儿孩子也有危险啊,现在都被秦天当成人质拿来威胁我呢。
那个玉米粒你知道吧?前几天见面太激动了,我都忘了说玉米粒的事情。
当初秦天登基,疯狂杀戮时,我就是靠玉米粒才能活下来。
那时候,我提前得到了消息,得知秦天杀了不少皇室子孙,知道自己也难逃一死。
所以,我就设计让秦天知道我手中有一种粮食的种子。
那种子仅此三斤,但种活以后,却可以让风月国多一种粮食,还能凭借着这种粮食,保住四国之首的位置。
你知道的,风月国在经历一场内乱后,各方面的实力早已大不如前。
而这个世界虽说不缺粮食,但粮食的种类还是不多。
若风月国能种出一种新粮食,且还是在秦天当政期间种出来的,那么其在四国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我就是抓住了他这个心理,再加上我这个人……咳咳,我这个比较废物。
没有上进心,只会醉生梦死吃喝享乐,于他而言根本没有威胁。
因此,我才能苟活至今!
可就是这样,我的家人孩子还是会受到监视,哪怕去逛个街,都有一堆的小尾巴跟着。”
(今天这章4000字,我把2章合在一起了,所以就更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