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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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这一次睡眠。沈眷从头至尾都没有睡着。
这是一个特别晴朗的日子,伦敦的太阳很不直白,总像是隔了一层玻璃照射下来,带着似有若无的隔膜感,以至于穿过酒店的玻璃窗,照在厚厚的地毯上时,即便是好看的金色光芒,也总使人觉得是冷的。
沈眷闭着眼睛,她试图感受到顾树歌的存在。她从一开始就是依靠感知到顾树歌的存在,确定她还在的。到后来,她能被她看到以后,她依旧可以不用眼睛,只凭借感受,就确定她的存在。
可是这一次,她感觉不到。
小歌就躺在她身边,可她的存在感却无法被她感知。
沈眷不死心,又一次感受,这一次她的心彻底静下来,所有的意识都收敛集中到身旁的那一处。
可是她还是失败了。
“睡不着吗”顾树歌的声音响起,只是很平常的一句问话,带着一股顾树歌才有的柔软意味。
沈眷睁开眼睛,恰好对上顾树歌担忧的目光,她的眼睛很干净,当这双清澈的眸子中布满对她的关心时,沈眷只觉得自己的整颗心都颤了起来。
“有心事”顾树歌又问。
沈眷看着她,目不转睛。她眼睛里的缠绵像是春日江中的水草,能将人缠到水底,却使人心甘情愿地生出眷恋,哪怕在水中窒息,都不忍心挣扎一下。
顾树歌起先有些不自在,渐渐地情不自禁地沉迷到沈眷的眼睛里,感觉现在被沈眷这样深深爱恋着的人,是她。
“没什么心事,”沈眷笑道,“昨晚睡得好,中午就睡不着了。”
她说罢,一丝不漏地留意着顾树歌的神色。顾树歌只是点点头“那就好,不累就好。”她看了眼时间,又说,“你该起来吃药了。”
医生配了药,主要是补充血气的,还有治疗失眠之类的,但她现在睡得好了,这个药就可以停一停。顾树歌对沈眷的身体外上心,沈眷早上吃药的时候,她就把药的种类,还有每日服用次数、服用剂量还有服用时间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眷下了床,穿上拖鞋,倒了杯水吃药。
吃完药,门就被叩响了。是季管家,他提了一小篮草莓。
草莓的个头不大不小,却很红艳,重点是看上去很新鲜。
“很甜很清爽,这个时节难得有这么好的草莓,我就给您捎了一小篮。”季管家笑着说道,他右手还拎了一瓶酒,“法国佩拉基别墅的葡萄酒。这种酒就草莓喝,才美味。我也给您捎了一瓶。”
篮子里的草莓鲜艳欲滴,沈眷接了过来。
季管家一如既往的白色衬衫,横式领结,搭配黑色燕尾服的英式管家打扮,见沈眷接过去,他眼角的皱纹填满了笑意。但又怕沈眷只是接过去,就放起来不动,季管家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小歌最喜欢草莓”
这几天下来的经验,董事长无意饮食,无意睡眠时,提一提小歌,她一定会保重身体。这两天,她虽然已经恢复了规律饮食睡眠,可精神依然不太好。人哪里只是能吃能睡就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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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总得更加放松些,生活也要有些色彩。所以他看到这篮草莓,就特意捎了来,好借助这些可爱的小东西,让她展一展颜。
季管家说者无心,沈眷听了,用余光去看顾树歌的反应。
顾树歌站在她身边,刚才还笑眯眯的,听到这句话她笑意都收敛了起来,脸上透着一股漠然,隐隐间还有些排斥。
沈眷把酒也接了过来,道了声谢。
回到房间里,她从柜子里取了一只玻璃杯,打开酒瓶,倒了半杯。酒液在玻璃杯里,色泽殷红,在杯壁微微滑动,一看就知必是口感柔滑的好酒。
沈眷抿了一口,酒香醉人,微微带着少许苦涩,回味醇厚,有些压味蕾。哪怕还没有尝草莓,也知道这瓶酒确实很适合就草莓来喝。
沈眷没有立刻去碰草莓,而是闻了闻酒香,然后才不紧不慢地将目光转到那一小篮的草莓上。
“不要吃这些草莓了。”她听到顾树歌这么说。
沈眷看向她,顾树歌眉眼间都是不悦,冷道“不应季的水果,口感不会自然的,没有试的必要。”
她一说完,眼底就浮现出懊恼的神色,紧张地看向沈眷。沈眷放下酒杯,笑着说“好,那就不试了。”
顾树歌顿时就高兴起来,但这高兴没有维持地太久,她就抿了抿唇,看着沈眷,目光忧郁,道“你怎么这么迁就我”
沈眷没有回答,起身去换了衣服。
顾树歌纠结了一会儿,神色间露出了小小的得意来,跟着沈眷身后,说“等我有了身体,我陪你去尝试其他水果。”
沈眷还是没有回答。
顾树歌走到她的身边,歪头看了她一会儿,问“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我给你造成了负担,你又要查案子,又要想办法让我有身体,你是不是觉得我烦了”
她的语气软软的,带着股委屈和担忧,她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沈眷。
沈眷拎起包,转头对她说道“我怎么会觉得你烦,只要你在我身边,让我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顾树歌展开了笑颜,眉目间乖巧得要命。然而沈眷的眼中却布满了难过,她看着顾树歌,继续说道“我最喜欢小柠檬了。”
顾树歌的笑容瞬间凝固在唇边,她低声嘟囔道“今天不是小柠檬。说你最喜欢小歌了。”
沈眷提起包,朝着外面走,走到门边,发现她没有跟上来,沈眷回头,就见顾树歌还站在远处,用那双沈眷最熟悉的眼眸,低落地望着她。
沈眷顿时满心的不忍和不舍,她受不了这双眼睛里出现任何与难过相关的情绪。她对着顾树歌招了招手,顾树歌就走过来,看着她,声音低低地说道“你肯定觉得我烦,不喜欢我了。可是我这么喜欢你,一点也不公平。”
沈眷转过身,背对着她,说“我们去看看,查得怎么样了。”
她说完,就往前走。顾树歌没有在说话,也没有走到她身边来和她并肩,而是落在了她身后,保持着一步远的距离,看起来,就像是在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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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刘国华派了人去接到莫盈失踪报警的警局去查,下午已经有了结果。
他看到沈眷过来,知道她是为这条线索,拿了一份记录给她看“查出来了,是这个人,在莫盈失踪四天后,到警局撤销报案。”
他说完,调出一张证件“这是那个人留下的身份凭证复印件。我们刚才查了一下,结果是,查无此人,这张证件是伪造的。”
身份是伪造的,但是他撤销报案后,莫盈就成了一个彻底没人管的人。她失踪了,没人见过她,没有人知道,她生死未卜,遭受了惨烈的不幸,还被人冒用了身份,在官方的记录中,好好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
刘国华一滑平板,莫盈的证件照出现在屏幕上,这张照片早上看过的,但那时沈眷没仔细看,现在再一次看到,她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句“长得太好了。”
莫盈的长相,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美人,尤其是一双眼睛,灵动干净,却很有内容,带着一种矛盾的美。
“是啊。”刘国华惋惜道,“长得好,就更突出她难得了。”
长得好看的人,受到的诱惑会更多,也会有更多的或真或假的捷径摆到她们面前,由她们选择。但从调查结果来看,莫盈没有接受任何一条捷径,她也没享受一点点因为美貌带来的好处,一直像普通人一样,勤奋努力,虽很苦,却堂堂正正。
“接着查。”沈眷说,“她很可能只是众多不幸者中的一个。”
查明白这件事,祝羽背后的团伙也就无所遁逃了。
刘国华也是这个意思,他收起照片,投入工作。
顾树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见总算好了,催促着沈眷快走。
公寓不算远,也不算近。步行过去半个小时的路程。天色还早,沈眷没让司机送,自己走着回去。保镖们跟在她身后不远处,装作路人。
“刚刚听到莫盈的事迹,你不气愤吗”沈眷一边走,一边问。
顾树歌茫然“为什么要气愤”
“明明脚踏实地,努力地想要活下来,也真的越来越好了,她心里充满了希望,给自己定了一个新目标,还在依靠自己的双手,朝着目标艰难却坚定地靠近。结果却被人剥夺了生存权,什么都没有了,生活变成了黑色的,梦想也碎裂了。这难道不值得同情”
顾树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但因为是沈眷问的,她还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漠不关心地回答“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怜,有什么值得同情的。这样很痛苦吗我感受不到。”
沈眷看了她一眼,没有在说话。
顾树歌已经忘了刚刚沈眷不肯说喜欢她的不快了,她走到她的身旁,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家我想回家了,我想了好久,我们回家吧。”
“再等几天。”沈眷安抚地看了她一眼。
顾树歌已经不高兴了,可是因为她这安抚的一眼,她又觉得开心起来“等回到家说不定就春天了,我们在花园里种常春藤,种松树,种很多的白色小花,然后到夏天快来的时候,就可以在花园里野餐,我们喝橘味的白酒,这种酒配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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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迭香的甜品,会有意想不到的甜美味道。”
她兴致勃勃地说着,脸上显露出少许天真来,就像是春天已经来了。
沈眷听着。
她们一边说,一边回了家。
到了家门外,就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楼梯口张望。保镖无声地窜过去,轻而易举地制服了这小伙子。
小伙子先是生气,用英语喊着“做什么”接着看清了制服他的几个高大的男人,就害怕地不敢开口了。
沈眷走过去,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她弯身捡了起来,是件大衣。
“这是顾小姐放在我们洗衣店里洗的,但她回家了,好几月没动静。昨天我们老板听说公寓来了人,以为她回来了,让我把洗好的衣服送过来。”小伙子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我的衣服,他是麦太太洗衣店的员工。”顾树歌在边上说了一句。
沈眷示意把人放开,小伙子又恢复了生气的模样。他看着沈眷手里的衣服,说“还给我。”
“我是她的姐姐,你把衣服交给我,我会转交给她的。”沈眷十分耐心地说道。
小伙子显得不相信。
沈眷就取出钥匙,把门打开,表示这间公寓,她现在是主人。
小伙子这才相信了,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色布袋“这是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洗前取出来了。”
沈眷接过。他又拿出一张账单“请您签个字。”
沈眷就从包里拿出了钢笔,在账单上签了字。小伙子拿着账单,高高兴兴地走了。
衣服挂在衣架上,用黑色的袋子装了起来,沈眷拎着衣服,走进屋子里。她手里还拿着那支钢笔。
钢笔的笔身是蓝色的,简洁大方,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
这是顾树歌在六年前送给沈眷的,那次她去澳洲旅行,进了一家小店,一眼就看中了这支钢笔,那天她在电话里,对她说“姐,我每天都在想你,看到那支钢笔时,想念竟然缓解了,我觉得她很适合你。”
可惜,说着想念已经缓解了,挂了电话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再一次拨通她的电话,说“假的,越来越想你了,我明天就回家。”
她改了第二天的机票,把钢笔带回来,送给了她。
沈眷一直用到现在,钢笔还是崭新的模样,可见平时的爱护。
她进了门,把钢笔放在桌子中间,远离边缘的地方,和那只黑色布袋放一起,让顾树歌在外边等一会儿,自己拿着衣服去衣帽间,准备挂起来。
衣架刚挂上柜子,就听到一声闷闷的钝响。
沈眷一怔,立刻转身,快步走到外面。
顾树歌站在桌子边上,听到脚步声,慌乱地看向她。
沈眷看到那支钢笔躺在地上,笔帽与笔身分崩离析,银色的笔尖已被摔折了。
午后的这一次睡眠。沈眷从头至尾都没有睡着。
这是一个特别晴朗的日子,伦敦的太阳很不直白,总像是隔了一层玻璃照射下来,带着似有若无的隔膜感,以至于穿过酒店的玻璃窗,照在厚厚的地毯上时,即便是好看的金色光芒,也总使人觉得是冷的。
沈眷闭着眼睛,她试图感受到顾树歌的存在。她从一开始就是依靠感知到顾树歌的存在,确定她还在的。到后来,她能被她看到以后,她依旧可以不用眼睛,只凭借感受,就确定她的存在。
可是这一次,她感觉不到。
小歌就躺在她身边,可她的存在感却无法被她感知。
沈眷不死心,又一次感受,这一次她的心彻底静下来,所有的意识都收敛集中到身旁的那一处。
可是她还是失败了。
“睡不着吗”顾树歌的声音响起,只是很平常的一句问话,带着一股顾树歌才有的柔软意味。
沈眷睁开眼睛,恰好对上顾树歌担忧的目光,她的眼睛很干净,当这双清澈的眸子中布满对她的关心时,沈眷只觉得自己的整颗心都颤了起来。
“有心事”顾树歌又问。
沈眷看着她,目不转睛。她眼睛里的缠绵像是春日江中的水草,能将人缠到水底,却使人心甘情愿地生出眷恋,哪怕在水中窒息,都不忍心挣扎一下。
顾树歌起先有些不自在,渐渐地情不自禁地沉迷到沈眷的眼睛里,感觉现在被沈眷这样深深爱恋着的人,是她。
“没什么心事,”沈眷笑道,“昨晚睡得好,中午就睡不着了。”
她说罢,一丝不漏地留意着顾树歌的神色。顾树歌只是点点头“那就好,不累就好。”她看了眼时间,又说,“你该起来吃药了。”
医生配了药,主要是补充血气的,还有治疗失眠之类的,但她现在睡得好了,这个药就可以停一停。顾树歌对沈眷的身体外上心,沈眷早上吃药的时候,她就把药的种类,还有每日服用次数、服用剂量还有服用时间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沈眷下了床,穿上拖鞋,倒了杯水吃药。
吃完药,门就被叩响了。是季管家,他提了一小篮草莓。
草莓的个头不大不小,却很红艳,重点是看上去很新鲜。
“很甜很清爽,这个时节难得有这么好的草莓,我就给您捎了一小篮。”季管家笑着说道,他右手还拎了一瓶酒,“法国佩拉基别墅的葡萄酒。这种酒就草莓喝,才美味。我也给您捎了一瓶。”
篮子里的草莓鲜艳欲滴,沈眷接了过来。
季管家一如既往的白色衬衫,横式领结,搭配黑色燕尾服的英式管家打扮,见沈眷接过去,他眼角的皱纹填满了笑意。但又怕沈眷只是接过去,就放起来不动,季管家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小歌最喜欢草莓”
这几天下来的经验,董事长无意饮食,无意睡眠时,提一提小歌,她一定会保重身体。这两天,她虽然已经恢复了规律饮食睡眠,可精神依然不太好。人哪里只是能吃能睡就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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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总得更加放松些,生活也要有些色彩。所以他看到这篮草莓,就特意捎了来,好借助这些可爱的小东西,让她展一展颜。
季管家说者无心,沈眷听了,用余光去看顾树歌的反应。
顾树歌站在她身边,刚才还笑眯眯的,听到这句话她笑意都收敛了起来,脸上透着一股漠然,隐隐间还有些排斥。
沈眷把酒也接了过来,道了声谢。
回到房间里,她从柜子里取了一只玻璃杯,打开酒瓶,倒了半杯。酒液在玻璃杯里,色泽殷红,在杯壁微微滑动,一看就知必是口感柔滑的好酒。
沈眷抿了一口,酒香醉人,微微带着少许苦涩,回味醇厚,有些压味蕾。哪怕还没有尝草莓,也知道这瓶酒确实很适合就草莓来喝。
沈眷没有立刻去碰草莓,而是闻了闻酒香,然后才不紧不慢地将目光转到那一小篮的草莓上。
“不要吃这些草莓了。”她听到顾树歌这么说。
沈眷看向她,顾树歌眉眼间都是不悦,冷道“不应季的水果,口感不会自然的,没有试的必要。”
她一说完,眼底就浮现出懊恼的神色,紧张地看向沈眷。沈眷放下酒杯,笑着说“好,那就不试了。”
顾树歌顿时就高兴起来,但这高兴没有维持地太久,她就抿了抿唇,看着沈眷,目光忧郁,道“你怎么这么迁就我”
沈眷没有回答,起身去换了衣服。
顾树歌纠结了一会儿,神色间露出了小小的得意来,跟着沈眷身后,说“等我有了身体,我陪你去尝试其他水果。”
沈眷还是没有回答。
顾树歌走到她的身边,歪头看了她一会儿,问“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我给你造成了负担,你又要查案子,又要想办法让我有身体,你是不是觉得我烦了”
她的语气软软的,带着股委屈和担忧,她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沈眷。
沈眷拎起包,转头对她说道“我怎么会觉得你烦,只要你在我身边,让我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顾树歌展开了笑颜,眉目间乖巧得要命。然而沈眷的眼中却布满了难过,她看着顾树歌,继续说道“我最喜欢小柠檬了。”
顾树歌的笑容瞬间凝固在唇边,她低声嘟囔道“今天不是小柠檬。说你最喜欢小歌了。”
沈眷提起包,朝着外面走,走到门边,发现她没有跟上来,沈眷回头,就见顾树歌还站在远处,用那双沈眷最熟悉的眼眸,低落地望着她。
沈眷顿时满心的不忍和不舍,她受不了这双眼睛里出现任何与难过相关的情绪。她对着顾树歌招了招手,顾树歌就走过来,看着她,声音低低地说道“你肯定觉得我烦,不喜欢我了。可是我这么喜欢你,一点也不公平。”
沈眷转过身,背对着她,说“我们去看看,查得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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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沈眷过来,知道她是为这条线索,拿了一份记录给她看“查出来了,是这个人,在莫盈失踪四天后,到警局撤销报案。”
他说完,调出一张证件“这是那个人留下的身份凭证复印件。我们刚才查了一下,结果是,查无此人,这张证件是伪造的。”
身份是伪造的,但是他撤销报案后,莫盈就成了一个彻底没人管的人。她失踪了,没人见过她,没有人知道,她生死未卜,遭受了惨烈的不幸,还被人冒用了身份,在官方的记录中,好好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
刘国华一滑平板,莫盈的证件照出现在屏幕上,这张照片早上看过的,但那时沈眷没仔细看,现在再一次看到,她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句“长得太好了。”
莫盈的长相,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美人,尤其是一双眼睛,灵动干净,却很有内容,带着一种矛盾的美。
“是啊。”刘国华惋惜道,“长得好,就更突出她难得了。”
长得好看的人,受到的诱惑会更多,也会有更多的或真或假的捷径摆到她们面前,由她们选择。但从调查结果来看,莫盈没有接受任何一条捷径,她也没享受一点点因为美貌带来的好处,一直像普通人一样,勤奋努力,虽很苦,却堂堂正正。
“接着查。”沈眷说,“她很可能只是众多不幸者中的一个。”
查明白这件事,祝羽背后的团伙也就无所遁逃了。
刘国华也是这个意思,他收起照片,投入工作。
顾树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见总算好了,催促着沈眷快走。
公寓不算远,也不算近。步行过去半个小时的路程。天色还早,沈眷没让司机送,自己走着回去。保镖们跟在她身后不远处,装作路人。
“刚刚听到莫盈的事迹,你不气愤吗”沈眷一边走,一边问。
顾树歌茫然“为什么要气愤”
“明明脚踏实地,努力地想要活下来,也真的越来越好了,她心里充满了希望,给自己定了一个新目标,还在依靠自己的双手,朝着目标艰难却坚定地靠近。结果却被人剥夺了生存权,什么都没有了,生活变成了黑色的,梦想也碎裂了。这难道不值得同情”
顾树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但因为是沈眷问的,她还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漠不关心地回答“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怜,有什么值得同情的。这样很痛苦吗我感受不到。”
沈眷看了她一眼,没有在说话。
顾树歌已经忘了刚刚沈眷不肯说喜欢她的不快了,她走到她的身旁,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家我想回家了,我想了好久,我们回家吧。”
“再等几天。”沈眷安抚地看了她一眼。
顾树歌已经不高兴了,可是因为她这安抚的一眼,她又觉得开心起来“等回到家说不定就春天了,我们在花园里种常春藤,种松树,种很多的白色小花,然后到夏天快来的时候,就可以在花园里野餐,我们喝橘味的白酒,这种酒配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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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兴致勃勃地说着,脸上显露出少许天真来,就像是春天已经来了。
沈眷听着。
她们一边说,一边回了家。
到了家门外,就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楼梯口张望。保镖无声地窜过去,轻而易举地制服了这小伙子。
小伙子先是生气,用英语喊着“做什么”接着看清了制服他的几个高大的男人,就害怕地不敢开口了。
沈眷走过去,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她弯身捡了起来,是件大衣。
“这是顾小姐放在我们洗衣店里洗的,但她回家了,好几月没动静。昨天我们老板听说公寓来了人,以为她回来了,让我把洗好的衣服送过来。”小伙子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我的衣服,他是麦太太洗衣店的员工。”顾树歌在边上说了一句。
沈眷示意把人放开,小伙子又恢复了生气的模样。他看着沈眷手里的衣服,说“还给我。”
“我是她的姐姐,你把衣服交给我,我会转交给她的。”沈眷十分耐心地说道。
小伙子显得不相信。
沈眷就取出钥匙,把门打开,表示这间公寓,她现在是主人。
小伙子这才相信了,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色布袋“这是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洗前取出来了。”
沈眷接过。他又拿出一张账单“请您签个字。”
沈眷就从包里拿出了钢笔,在账单上签了字。小伙子拿着账单,高高兴兴地走了。
衣服挂在衣架上,用黑色的袋子装了起来,沈眷拎着衣服,走进屋子里。她手里还拿着那支钢笔。
钢笔的笔身是蓝色的,简洁大方,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
这是顾树歌在六年前送给沈眷的,那次她去澳洲旅行,进了一家小店,一眼就看中了这支钢笔,那天她在电话里,对她说“姐,我每天都在想你,看到那支钢笔时,想念竟然缓解了,我觉得她很适合你。”
可惜,说着想念已经缓解了,挂了电话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再一次拨通她的电话,说“假的,越来越想你了,我明天就回家。”
她改了第二天的机票,把钢笔带回来,送给了她。
沈眷一直用到现在,钢笔还是崭新的模样,可见平时的爱护。
她进了门,把钢笔放在桌子中间,远离边缘的地方,和那只黑色布袋放一起,让顾树歌在外边等一会儿,自己拿着衣服去衣帽间,准备挂起来。
衣架刚挂上柜子,就听到一声闷闷的钝响。
沈眷一怔,立刻转身,快步走到外面。
顾树歌站在桌子边上,听到脚步声,慌乱地看向她。
沈眷看到那支钢笔躺在地上,笔帽与笔身分崩离析,银色的笔尖已被摔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