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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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眷除了开头几句,后面就交给了刘国华。术业有专攻,她管理偌大一个企业,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虽然会过问案情进展,线索,但很少干涉是怎么查的。
刘国华很擅长揣摩人的心理。他假装只是个比较健谈的朋友,很快就把话题接了过去,先问了一个问题“小歌学业忙,没什么时间回家,这次突然回家,也没提前说一声,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回家吗”
案子的细节,警方没有披露,除了案发地点,受害者姓名,肇事司机姓名,其余全都是空白。
现在,连受害者为什么选在这个时间节点突然回国,或者说是什么刺激了她,让她一声不吭地跑回来,都没有人知晓。
刘国华问完,就盯着木子。
小姑娘很认真地回想了一会儿,偏甜美长相的脸上挺严肃的,过了一会儿,她才摇头“不知道,我仔细回想过了,没有听她提过为什么要回来,她完全就没说过这件事啊。”
“这样子啊。”刘国华也没有露出失望的样子,就跟随口闲聊一样,说到别的地方去了。
顾树歌一面留意木子的表情、言语,一面又控制不住地朝沈眷看。
沈眷坐在边上,林默甚至还用这间套房里的咖啡机给他们每个人都上了一杯咖啡,刻意营造出轻松的氛围。
顾树歌深呼吸了一下,咖啡还冒着热气,但她闻不到香味。
除了能碰到沈眷的血,能闻到沈眷的血的味道,其他的什么都没变,她还是碰不到摸不到任何东西,就像生活在不同的次元。
沈眷坐在单人沙发里,她的坐姿很优雅,左手搭在扶手上,露出一截凝白的手腕。顾树歌还在想木子突然说出的那句嫂子。
顾树歌从来没这么叫过沈眷,对着别人提起她,也只会说我姐。
但她是知道的,沈眷确实是她嫂子,她都跟哥哥领证了,从他们在一起开始,她就应该改口,只是沈眷和哥哥都没有跟她计较罢了。
刘国华还在和木子聊,他聊得很有技巧,看似闲谈,却是不动声色地打听木子的家庭环境,还有同学师长,既拉近距离,能初步了解她,又能摸一摸这个人的性格和城府。
顾树歌忍不住又看沈眷。
沈眷很少开口,但她坐在那里就让人无法忽略,木子说话的时候,时不时会看她一眼,她也会友善地与回看她。瞧上去是认真在听他们的对话,可是顾树歌却觉得沈眷有些走神。
她好像不太高兴,至少没有刚刚在办公室时高兴了。
她怎么了顾树歌有些担忧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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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歌学习能力强,我们导师很重视她,她负责的好几个课题都拿奖了,家世显赫,长得又超级漂亮,简直是完美人设。学校里认识她的人特别多,暗恋她的人也多,只不过光芒太耀眼,很少有人敢追。不过认识以后就知道了,树歌私底下脾气很好,人挺腼腆,我们在网上看到顾氏的新闻,都会调侃她,她基本都是笑一笑,不生气,但也不怎么跟着起哄。”
木子说到这段话,顾树歌注意到沈眷的注意力明显又回来了,全神贯注地听她说下去。
“不过树歌在感情上特别迟钝。我们学院有个男生,姓刘,香港人,家里也是开公司的,平时特别高调。他追了树歌快半年,有一阵子他们俩都一起吃饭了。”
顾树歌一听就知道木子说的那个姓刘的男生是谁,但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他怎么就追她了。她有些迷惑地看向沈眷,发现沈眷眉头微锁,听得很专注。
“我们就以为他追到了。结果树歌连人家的企图心都没弄明白,单纯是去谈课题上的事的。”
沈眷微锁的眉头舒展,眼中也有了笑意,问了一句“后面呢”
“那么迟钝,谁顶得住。后面人家就算了,另寻芳草去了。”木子摊了下手。
沈眷淡淡地笑了一下,神色间就带出了一股亲密“她就是这样的人。”
刘国华见这个话题说完了,马上接上“你和我们小歌挺熟,那她回国前,你有没有送她去机场”
木子摇头“没有啊。回国的事,她谁都没说。不过我知道她要回来,也知道航班时间。”
刘国华神色未变,但他眼睛明显亮了一下,没有开口打断,等着木子说下去。
“她订机票的时候,我看到了。”木子说。
刘国华问“这件事,你和别人提起过吗”
“她的航班没有,我没和任何人说过,包括她回国这件事。”木子笃定地说,“她本人有没有告诉过别人我不知道,但我没和任何人提过。”
刘国华不动声色,又问了一遍“你确定”
“我确定。”木子又说,“我知道树歌出事后,我就回想过这些事,我确定我没和任何人提过。”她说完,又问了一句,“怎么了很重要吗”
她显然不知道,她现在是他们唯一能确定知道顾树歌确切行程的人。换句话说,如果按照谁有作案条件来推测凶手,她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刘国华正要说话,沈眷接话了,她说“很重要。”
木子有些不安的动了动身子,眼中满是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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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道西园烘焙”刘国华适时接上去问。
木子不敢像刚刚那么随意了,稍显拘谨地说“知道。树歌提过,去年吧,我也记不清究竟是什么时候了,有个同学说要来燕京玩,大家就给攻略啊,告诉她有什么好玩好吃的地方,大概是我们把能说的都说了,树歌就提起了这家烘焙店,说东西做得很好吃,她和您从小到大就爱吃这家的西点,连生日蛋糕都在这家订的。”
顾树歌就是在这家烘焙店外出的事,张猛驾车到这里,撞死了她。从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这个案发地点大概率不是偶然,而是早已设计好的。
沈眷说“当时有哪些人,你列一个名单。”
木子有些为难“时间太长,我也记不清,只能尽量记。”
沈眷点头,让林默给她纸和笔。自己站起身,到隔壁房间去。
顾树歌跟着她,刘国华也跟了上去。
这是一间套房,隔壁是小型会议室。刘国华就说“出事那天是您生日,凶手如果提前知道她会回国,就能推测出她肯定会去那家店,再结合航班,也不难推断出她去那家店的时间。”
沈眷也是这个思路。木子给出的名单是个调查方向。
“张猛那边,供认了的确有人收买他,他们是电话联系,那台手机是老人机,号码是不记名的,查不出归属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凶手第一次联系他,是案发前五天。”
说明案发前五天,凶手就确切知道顾树歌会回国了。
调查推进得很慢,但不是毫无进展。
沈眷让林默安顿了木子,自己就先回家了。顾树歌坐在副驾驶座上,想着木子最后给出的那张名单。
总共列了八个人,都是认识的。她想要深入回忆一下那次的事,可是一上了车,她所关心的就只剩下怎么更好地和沈眷交流这一件事。
现在最关键的是怎么节省沈眷的血。
到了家,下车的时候,顾树歌还在想这个,沈眷忽然说“人家追你,你都没发现吗”
顾树歌一脸茫然,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听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身边,没说话。
走进家门,沈眷让还在家里的佣人们提前下班,然后找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皿,去了书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管要用什么办法节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顾树歌看得晕眩,连忙说“够了够了。”
沈眷没吝惜,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才包扎了伤口。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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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笔筒里选了一支最轻的签字笔,说“你沾点血,然后去拿笔。”
顾树歌眼睛一亮,对啊,只要她能拿笔,就不用蘸着血写字,这个办法比把血液稀释还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后拿笔。
没拿动,笔在桌面上微微摇了一下,连桌面都没离开,就静止不动了。
“太重了。”顾树歌叹了口气,她拿不动。
沈眷看到了过程,能猜出一些,就问“拿不动吗”
桌面上慢悠悠地出现了一个勾。
沈眷就拿起签字笔,想要拆开,取出里面的笔芯,但是没成功,这支笔是一体式的,没法拆。
“不然去买支更轻的笔。”顾树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来,打开书架下面的柜子,从里面翻出一只盒子来,打开盒子,红色的绸缎里衬上躺了一根羽毛笔。
“这是顾叔叔的收藏,你试试能不能拿得动。”沈眷把羽毛笔拿出来,放在桌上。
顾树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动了,虽然还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动。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开墨水,又摊开一张纸,说“你用这个,写个字试试。”
羽毛笔凭空飘起来,蘸了墨,然后自己在纸上书写。只是简单地画了个圈。
顾树歌高兴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干了之后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么只要羽毛笔不坏,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着羽毛笔在空中上下一跃,几乎能脑补出顾树歌开心地原地跳跃的模样,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声道“你多写几个字。”
顾树歌马上低头书写,一口气写了一长串“那个男生表现得特别油腻,我能不跟他接触,就尽量躲着他,哪里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知道是使不惯羽毛笔,还是依旧太沉,用不动。一句话她写了三分钟。
沈眷耐心看着,心情愉悦放松,等到她写完了,才说“小歌,你看我们现在这样看不见摸不到,但能通过文字交流,互相问候,互相关心,像不像”
她说到这里停顿下来。
像网恋顾树歌的心都快高提到嗓子眼了,不能见面,不能拥抱,但是相互关怀,心很亲密。像网恋网恋也是恋。她眼睛里的光芒超级亮,心跳得飞快,超紧张。
“像许多年前流行的笔友,聊着聊着,就会不见。”沈眷接上刚刚的话。
顾树歌“”
沈眷除了开头几句,后面就交给了刘国华。术业有专攻,她管理偌大一个企业,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虽然会过问案情进展,线索,但很少干涉是怎么查的。
刘国华很擅长揣摩人的心理。他假装只是个比较健谈的朋友,很快就把话题接了过去,先问了一个问题“小歌学业忙,没什么时间回家,这次突然回家,也没提前说一声,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回家吗”
案子的细节,警方没有披露,除了案发地点,受害者姓名,肇事司机姓名,其余全都是空白。
现在,连受害者为什么选在这个时间节点突然回国,或者说是什么刺激了她,让她一声不吭地跑回来,都没有人知晓。
刘国华问完,就盯着木子。
小姑娘很认真地回想了一会儿,偏甜美长相的脸上挺严肃的,过了一会儿,她才摇头“不知道,我仔细回想过了,没有听她提过为什么要回来,她完全就没说过这件事啊。”
“这样子啊。”刘国华也没有露出失望的样子,就跟随口闲聊一样,说到别的地方去了。
顾树歌一面留意木子的表情、言语,一面又控制不住地朝沈眷看。
沈眷坐在边上,林默甚至还用这间套房里的咖啡机给他们每个人都上了一杯咖啡,刻意营造出轻松的氛围。
顾树歌深呼吸了一下,咖啡还冒着热气,但她闻不到香味。
除了能碰到沈眷的血,能闻到沈眷的血的味道,其他的什么都没变,她还是碰不到摸不到任何东西,就像生活在不同的次元。
沈眷坐在单人沙发里,她的坐姿很优雅,左手搭在扶手上,露出一截凝白的手腕。顾树歌还在想木子突然说出的那句嫂子。
顾树歌从来没这么叫过沈眷,对着别人提起她,也只会说我姐。
但她是知道的,沈眷确实是她嫂子,她都跟哥哥领证了,从他们在一起开始,她就应该改口,只是沈眷和哥哥都没有跟她计较罢了。
刘国华还在和木子聊,他聊得很有技巧,看似闲谈,却是不动声色地打听木子的家庭环境,还有同学师长,既拉近距离,能初步了解她,又能摸一摸这个人的性格和城府。
顾树歌忍不住又看沈眷。
沈眷很少开口,但她坐在那里就让人无法忽略,木子说话的时候,时不时会看她一眼,她也会友善地与回看她。瞧上去是认真在听他们的对话,可是顾树歌却觉得沈眷有些走神。
她好像不太高兴,至少没有刚刚在办公室时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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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歌学习能力强,我们导师很重视她,她负责的好几个课题都拿奖了,家世显赫,长得又超级漂亮,简直是完美人设。学校里认识她的人特别多,暗恋她的人也多,只不过光芒太耀眼,很少有人敢追。不过认识以后就知道了,树歌私底下脾气很好,人挺腼腆,我们在网上看到顾氏的新闻,都会调侃她,她基本都是笑一笑,不生气,但也不怎么跟着起哄。”
木子说到这段话,顾树歌注意到沈眷的注意力明显又回来了,全神贯注地听她说下去。
“不过树歌在感情上特别迟钝。我们学院有个男生,姓刘,香港人,家里也是开公司的,平时特别高调。他追了树歌快半年,有一阵子他们俩都一起吃饭了。”
顾树歌一听就知道木子说的那个姓刘的男生是谁,但她有点反应不过来,他怎么就追她了。她有些迷惑地看向沈眷,发现沈眷眉头微锁,听得很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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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眷微锁的眉头舒展,眼中也有了笑意,问了一句“后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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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华见这个话题说完了,马上接上“你和我们小歌挺熟,那她回国前,你有没有送她去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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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华神色未变,但他眼睛明显亮了一下,没有开口打断,等着木子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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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华问“这件事,你和别人提起过吗”
“她的航班没有,我没和任何人说过,包括她回国这件事。”木子笃定地说,“她本人有没有告诉过别人我不知道,但我没和任何人提过。”
刘国华不动声色,又问了一遍“你确定”
“我确定。”木子又说,“我知道树歌出事后,我就回想过这些事,我确定我没和任何人提过。”她说完,又问了一句,“怎么了很重要吗”
她显然不知道,她现在是他们唯一能确定知道顾树歌确切行程的人。换句话说,如果按照谁有作案条件来推测凶手,她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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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不敢像刚刚那么随意了,稍显拘谨地说“知道。树歌提过,去年吧,我也记不清究竟是什么时候了,有个同学说要来燕京玩,大家就给攻略啊,告诉她有什么好玩好吃的地方,大概是我们把能说的都说了,树歌就提起了这家烘焙店,说东西做得很好吃,她和您从小到大就爱吃这家的西点,连生日蛋糕都在这家订的。”
顾树歌就是在这家烘焙店外出的事,张猛驾车到这里,撞死了她。从目前掌握的线索来看,这个案发地点大概率不是偶然,而是早已设计好的。
沈眷说“当时有哪些人,你列一个名单。”
木子有些为难“时间太长,我也记不清,只能尽量记。”
沈眷点头,让林默给她纸和笔。自己站起身,到隔壁房间去。
顾树歌跟着她,刘国华也跟了上去。
这是一间套房,隔壁是小型会议室。刘国华就说“出事那天是您生日,凶手如果提前知道她会回国,就能推测出她肯定会去那家店,再结合航班,也不难推断出她去那家店的时间。”
沈眷也是这个思路。木子给出的名单是个调查方向。
“张猛那边,供认了的确有人收买他,他们是电话联系,那台手机是老人机,号码是不记名的,查不出归属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凶手第一次联系他,是案发前五天。”
说明案发前五天,凶手就确切知道顾树歌会回国了。
调查推进得很慢,但不是毫无进展。
沈眷让林默安顿了木子,自己就先回家了。顾树歌坐在副驾驶座上,想着木子最后给出的那张名单。
总共列了八个人,都是认识的。她想要深入回忆一下那次的事,可是一上了车,她所关心的就只剩下怎么更好地和沈眷交流这一件事。
现在最关键的是怎么节省沈眷的血。
到了家,下车的时候,顾树歌还在想这个,沈眷忽然说“人家追你,你都没发现吗”
顾树歌一脸茫然,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想要回答,又想起沈眷听不到,就默默地跟在沈眷身边,没说话。
走进家门,沈眷让还在家里的佣人们提前下班,然后找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皿,去了书房。
她先割破手指,放了差不多半玻璃皿的血。不管要用什么办法节省用血量,最初的放血肯定少不了的。
顾树歌看得晕眩,连忙说“够了够了。”
沈眷没吝惜,等到她觉得差不多了,才包扎了伤口。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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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树歌眼睛一亮,对啊,只要她能拿笔,就不用蘸着血写字,这个办法比把血液稀释还要好。
她把食指和拇指沾上血,然后拿笔。
没拿动,笔在桌面上微微摇了一下,连桌面都没离开,就静止不动了。
“太重了。”顾树歌叹了口气,她拿不动。
沈眷看到了过程,能猜出一些,就问“拿不动吗”
桌面上慢悠悠地出现了一个勾。
沈眷就拿起签字笔,想要拆开,取出里面的笔芯,但是没成功,这支笔是一体式的,没法拆。
“不然去买支更轻的笔。”顾树歌出主意。
沈眷想了想,她站起来,打开书架下面的柜子,从里面翻出一只盒子来,打开盒子,红色的绸缎里衬上躺了一根羽毛笔。
“这是顾叔叔的收藏,你试试能不能拿得动。”沈眷把羽毛笔拿出来,放在桌上。
顾树歌眼睛一亮,去拿,拿动了,虽然还是有些沉,但她至少能拿动。
沈眷也舒展了容色,打开墨水,又摊开一张纸,说“你用这个,写个字试试。”
羽毛笔凭空飘起来,蘸了墨,然后自己在纸上书写。只是简单地画了个圈。
顾树歌高兴地跳了一下,成功了,如果血干了之后也依然能被她碰到,那么只要羽毛笔不坏,就不用再取血了。
沈眷看着羽毛笔在空中上下一跃,几乎能脑补出顾树歌开心地原地跳跃的模样,她的眼角眉梢也都染上了笑意,柔声道“你多写几个字。”
顾树歌马上低头书写,一口气写了一长串“那个男生表现得特别油腻,我能不跟他接触,就尽量躲着他,哪里想得到他是在追我。”
也不知道是使不惯羽毛笔,还是依旧太沉,用不动。一句话她写了三分钟。
沈眷耐心看着,心情愉悦放松,等到她写完了,才说“小歌,你看我们现在这样看不见摸不到,但能通过文字交流,互相问候,互相关心,像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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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网恋顾树歌的心都快高提到嗓子眼了,不能见面,不能拥抱,但是相互关怀,心很亲密。像网恋网恋也是恋。她眼睛里的光芒超级亮,心跳得飞快,超紧张。
“像许多年前流行的笔友,聊着聊着,就会不见。”沈眷接上刚刚的话。
顾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