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生日(1)
生日。
3月18日,是柳绵夏的生日。
满二十岁的整生日,在天楚国意义特殊,意味着男子成年,双儿成人,是要大办酒宴的。
讲究一些的世家贵族,高门大户,都会办一个隆重的成年礼,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辈主持大礼。
柳绵夏自是不想大肆操办,先前本就因为搬迁新居而宴请过一次亲朋好友,边关正发生战事,这个节骨眼上并不适合频频办酒席,自家人私下聚一聚就足够了。
家里的男人们早几个月前,就开始在费尽心思给柳绵夏准备生日礼物。
这日,男人们都暂时放下了手中的事情,留在府里,方便陪伴柳绵夏。
昨晚柳绵夏睡在阿辞院里,一大早阿辞便去了厨房,要亲手给柳绵夏做长寿面。
柳绵夏一个人在床上继续睡,迷迷糊糊间有人在捏他的鼻子,力道很轻,却扰人清梦,柳绵夏挥开那人的手,那人却转而去碰他的唇,弄得柳绵夏痒痒的,几次之后,瞌睡虫终于是被赶走了,柳绵夏不满地睁开眼睛,眼前出现顾宸之的脸。
“宸之?你干什么啊,不让我睡觉。”
顾宸之原本幽深的眼神闪了闪,变得明亮欢快起来,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语气轻快道:“哥啊,快起来,趁其他人都还没起床,我带你去买生日礼物。就咱们俩,不让别人知道。”
柳绵夏坐起身子,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声音里还带着慵懒的睡意,“买个礼物而已,用得着像做贼似的吗?”
随着他的动作,棉质的睡袍微微松散,露出脖颈和锁骨上昨晚被留下的暧昧痕迹。
顾宸之只看了一眼,就飞快地挪开目光。
不是他不想看,而是再看下去,他觉得自己会爆体而亡。
他的袍子下看不出任何反应,下腹却已疼得钻心。
他庆幸自己在来之前,找了杨大哥给自己扎了针。
否则便要在哥哥面前出丑了。
“哥——”顾宸之拉长了声音,像个小孩子似的半跪到床上,抱住柳绵夏的细腰,头隔着被子枕在柳绵夏的腿上,撒娇道,“走嘛走嘛,我想给你买东西,还有件事情想跟你说,我就想单独和你在一起,一个上午就好,其他时间都是你和哥哥们的,好不好啊?求求你了,哥——”
“好了好了,你先起来,”柳绵夏无奈的拍拍顾宸之的头道,“我陪你去就是了,有什么要紧的事儿,不能现在就说吗?非得去街上才能说?”
顾宸之这才满意地放开柳绵夏,又道:“什么叫陪我去啊?是因为我想送礼物给你,可你什么都有,我不知道送什么,就想带你去街上,看见什么喜欢的,咱们就买买买!今儿你就当我是你的钱袋子,千万不要给我省着!”
柳绵夏白了他一眼,唇角带着笑意。
顾宸之欢快地跑去给他拿衣服,等他穿好了里衣出来,又殷勤地伺候他穿外衣。
虽说已是三月,但晋阳城地处北方,天气还是比较寒冷。
柳绵夏在里面穿了针织的羊毛衣,外面是夹了薄棉花的月白色长袍,腿上是羊毛裤外套着修身的窄腿裤,脚上踩着小鹿皮靴子,再披上一件镶着狐狸毛领子的披风,既保暖又俊秀。
说起这羊毛衣羊毛裤,顾宸之身上也正穿着呢,这也是柳绵夏的“发明”之一。
他自己是不会织毛衣的,只是上辈子上学的时候,见过班上女同学给男朋友织围巾,偶尔听她们谈论过什么针法,什么花样。
到了晋阳之后,冬日实在是寒冷,柳绵夏才起了把毛衣弄出来的念头。
这里靠近边关,关外的百姓多养牛养羊,羊毛容易买得很,牧民们也早就发现了捻羊毛线的方法。
柳绵夏便把织羊毛衣的想法说给田庄上的汉子们听,让他们各自琢磨琢磨,这毛衣要怎么才能织出来,若能想出法子来,自然是重重有赏。
不得不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伟大的。
倒腾了几个月,还真叫庄汉们研究出来了,后来又经过柳绵夏一番指点,渐渐的毛衣毛裤的样式才变得与他前世所见过的差不多。
这新东西弄出来,除了自家人穿,自然是大量的制造,拿到市面上卖钱了。
如今晋阳城里只要是能买得起羊毛衣裤的,几乎是人人至少都有一套,轻便又保暖,价钱还不贵,又有谁不喜欢呢?
不止晋阳,这毛衣问世短短几月,甚至都卖到京城去了,穿毛衣,一时间成了那些达官贵人们争相追捧的潮流。
于是这毛衣毛裤,便成了柳绵夏手里的又一大进项,不知道惹得多少人眼红。
因为这事儿,明知道柳绵夏五个夫君位都已经满了,晋阳城里依然还有许多大家族想把子侄送到厉府去当侍郎。
柳绵夏出一次门,上一次街,有时候就能遇到好多场“意外”或是“偶遇”。
边关战事频频有好消息传来,但还是一直有家族在往南迁,晋阳城里的坊市也没有以前那么繁华热闹,不过也并不萧条,街面上依然有很多人来来往往。
南边来的商人带来精美的金器银器,华丽的丝绸,海里的海产干货,还有美丽的珍珠,在这里能卖上好价钱,再买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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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错误,点此举报』皮牛皮,还有新出的羊毛衣,带到南边去卖,便能大笔赚钱,如今要开春了,这些货不太适合卖到南边,商人们便买了牛羊,赶回去宰杀了卖牛羊肉。
顾宸之陪着柳绵夏走在市集上,不停在怂恿柳绵夏买东西。
“哥,你看这个,好看吧?要不要买一个玩?”
他们停在一个卖面具的摊上,顾宸之拿起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具在自己脸上比划,又拿起一个兔子面具递给柳绵夏。
那摊主笑呵呵地道:“这兔子面具是一对儿,小郎君要不要买一对,和夫人一块儿戴?”
他显然是误会了柳绵夏和顾宸之,以为顾宸之是柳绵夏的夫君。
柳绵夏正要开口解释,却感到顾宸之拉了拉自己的袖子,这个大男孩脸上带着些许的哀求,附在柳绵夏耳边小声说:“哥,你别解释,求你了。”
柳绵夏微微一愣,便反应过来,心下一软,宸之没成亲,虽然长得高大,但到底是个孩子,不想在外人面前掉面子,也情有可原。
暗自叹息一声,柳绵夏对那摊主道:“那就拿一对儿吧。”
这话一落,顾宸之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摊主笑眯眼给顾宸之又挑了一个兔子面具。
顾宸之往脸上一戴,一把抱住柳绵夏,嘟嚷道:“哥,你最好了,我最喜欢你了。”
柳绵夏笑着拍拍他的背,“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个面具吗?笑得像个傻子似的。”
顾宸之闷声道:“是你的小傻子。”
他不止借着面具胆大的说出了喜欢柳绵夏的话,还借着面具,说出了这样类似于调情的话。
他矛盾的希望哥哥能发现自己的心意,却又害怕哥哥发现自己的心意。
有时候顾宸之特别想不管不顾地告诉哥哥,那种冲动几欲冲破胸腔。
可冷静下来之后,他就收回自己那跃跃欲试的触角,将它冰封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给自己戴上假面,装成一个乖巧能干的弟弟。
嫉妒一直蚕食着顾宸之的心。
有时候,他竟会对柳绵夏身边那些男人生出深深的恨意。
顾宸之感觉自己就快要压抑不住了。
他无法再继续待在柳绵夏身边,他必须离开。
作家想说的话: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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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是柳绵夏的生日。
满二十岁的整生日,在天楚国意义特殊,意味着男子成年,双儿成人,是要大办酒宴的。
讲究一些的世家贵族,高门大户,都会办一个隆重的成年礼,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辈主持大礼。
柳绵夏自是不想大肆操办,先前本就因为搬迁新居而宴请过一次亲朋好友,边关正发生战事,这个节骨眼上并不适合频频办酒席,自家人私下聚一聚就足够了。
家里的男人们早几个月前,就开始在费尽心思给柳绵夏准备生日礼物。
这日,男人们都暂时放下了手中的事情,留在府里,方便陪伴柳绵夏。
昨晚柳绵夏睡在阿辞院里,一大早阿辞便去了厨房,要亲手给柳绵夏做长寿面。
柳绵夏一个人在床上继续睡,迷迷糊糊间有人在捏他的鼻子,力道很轻,却扰人清梦,柳绵夏挥开那人的手,那人却转而去碰他的唇,弄得柳绵夏痒痒的,几次之后,瞌睡虫终于是被赶走了,柳绵夏不满地睁开眼睛,眼前出现顾宸之的脸。
“宸之?你干什么啊,不让我睡觉。”
顾宸之原本幽深的眼神闪了闪,变得明亮欢快起来,脸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语气轻快道:“哥啊,快起来,趁其他人都还没起床,我带你去买生日礼物。就咱们俩,不让别人知道。”
柳绵夏坐起身子,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声音里还带着慵懒的睡意,“买个礼物而已,用得着像做贼似的吗?”
随着他的动作,棉质的睡袍微微松散,露出脖颈和锁骨上昨晚被留下的暧昧痕迹。
顾宸之只看了一眼,就飞快地挪开目光。
不是他不想看,而是再看下去,他觉得自己会爆体而亡。
他的袍子下看不出任何反应,下腹却已疼得钻心。
他庆幸自己在来之前,找了杨大哥给自己扎了针。
否则便要在哥哥面前出丑了。
“哥——”顾宸之拉长了声音,像个小孩子似的半跪到床上,抱住柳绵夏的细腰,头隔着被子枕在柳绵夏的腿上,撒娇道,“走嘛走嘛,我想给你买东西,还有件事情想跟你说,我就想单独和你在一起,一个上午就好,其他时间都是你和哥哥们的,好不好啊?求求你了,哥——”
“好了好了,你先起来,”柳绵夏无奈的拍拍顾宸之的头道,“我陪你去就是了,有什么要紧的事儿,不能现在就说吗?非得去街上才能说?”
顾宸之这才满意地放开柳绵夏,又道:“什么叫陪我去啊?是因为我想送礼物给你,可你什么都有,我不知道送什么,就想带你去街上,看见什么喜欢的,咱们就买买买!今儿你就当我是你的钱袋子,千万不要给我省着!”
柳绵夏白了他一眼,唇角带着笑意。
顾宸之欢快地跑去给他拿衣服,等他穿好了里衣出来,又殷勤地伺候他穿外衣。
虽说已是三月,但晋阳城地处北方,天气还是比较寒冷。
柳绵夏在里面穿了针织的羊毛衣,外面是夹了薄棉花的月白色长袍,腿上是羊毛裤外套着修身的窄腿裤,脚上踩着小鹿皮靴子,再披上一件镶着狐狸毛领子的披风,既保暖又俊秀。
说起这羊毛衣羊毛裤,顾宸之身上也正穿着呢,这也是柳绵夏的“发明”之一。
他自己是不会织毛衣的,只是上辈子上学的时候,见过班上女同学给男朋友织围巾,偶尔听她们谈论过什么针法,什么花样。
到了晋阳之后,冬日实在是寒冷,柳绵夏才起了把毛衣弄出来的念头。
这里靠近边关,关外的百姓多养牛养羊,羊毛容易买得很,牧民们也早就发现了捻羊毛线的方法。
柳绵夏便把织羊毛衣的想法说给田庄上的汉子们听,让他们各自琢磨琢磨,这毛衣要怎么才能织出来,若能想出法子来,自然是重重有赏。
不得不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伟大的。
倒腾了几个月,还真叫庄汉们研究出来了,后来又经过柳绵夏一番指点,渐渐的毛衣毛裤的样式才变得与他前世所见过的差不多。
这新东西弄出来,除了自家人穿,自然是大量的制造,拿到市面上卖钱了。
如今晋阳城里只要是能买得起羊毛衣裤的,几乎是人人至少都有一套,轻便又保暖,价钱还不贵,又有谁不喜欢呢?
不止晋阳,这毛衣问世短短几月,甚至都卖到京城去了,穿毛衣,一时间成了那些达官贵人们争相追捧的潮流。
于是这毛衣毛裤,便成了柳绵夏手里的又一大进项,不知道惹得多少人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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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绵夏出一次门,上一次街,有时候就能遇到好多场“意外”或是“偶遇”。
边关战事频频有好消息传来,但还是一直有家族在往南迁,晋阳城里的坊市也没有以前那么繁华热闹,不过也并不萧条,街面上依然有很多人来来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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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看这个,好看吧?要不要买一个玩?”
他们停在一个卖面具的摊上,顾宸之拿起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具在自己脸上比划,又拿起一个兔子面具递给柳绵夏。
那摊主笑呵呵地道:“这兔子面具是一对儿,小郎君要不要买一对,和夫人一块儿戴?”
他显然是误会了柳绵夏和顾宸之,以为顾宸之是柳绵夏的夫君。
柳绵夏正要开口解释,却感到顾宸之拉了拉自己的袖子,这个大男孩脸上带着些许的哀求,附在柳绵夏耳边小声说:“哥,你别解释,求你了。”
柳绵夏微微一愣,便反应过来,心下一软,宸之没成亲,虽然长得高大,但到底是个孩子,不想在外人面前掉面子,也情有可原。
暗自叹息一声,柳绵夏对那摊主道:“那就拿一对儿吧。”
这话一落,顾宸之整张脸都亮了起来。
摊主笑眯眼给顾宸之又挑了一个兔子面具。
顾宸之往脸上一戴,一把抱住柳绵夏,嘟嚷道:“哥,你最好了,我最喜欢你了。”
柳绵夏笑着拍拍他的背,“知道了知道了,不就是个面具吗?笑得像个傻子似的。”
顾宸之闷声道:“是你的小傻子。”
他不止借着面具胆大的说出了喜欢柳绵夏的话,还借着面具,说出了这样类似于调情的话。
他矛盾的希望哥哥能发现自己的心意,却又害怕哥哥发现自己的心意。
有时候顾宸之特别想不管不顾地告诉哥哥,那种冲动几欲冲破胸腔。
可冷静下来之后,他就收回自己那跃跃欲试的触角,将它冰封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给自己戴上假面,装成一个乖巧能干的弟弟。
嫉妒一直蚕食着顾宸之的心。
有时候,他竟会对柳绵夏身边那些男人生出深深的恨意。
顾宸之感觉自己就快要压抑不住了。
他无法再继续待在柳绵夏身边,他必须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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