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人活命的成本其实很低_林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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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人活命的成本其实很低

  第九十一章人活命的成本其实很低

  春播结束了。

  地里生长的不是一株株庄稼,对百姓而言,地里面生长的是他们延续生命的希望,出不得半分差池。

  可是呢,庄稼这东西的生命力远比野草来的脆弱,就像这世上大多数的事物一样,有用的总是太少,无用的总是太多。

  玉山书院的钟声敲响的那一刻,徐元寿的泪花噙在眼睛里却没有落下。

  其余的七位先生跟徐元寿一样,穿着或新或旧的青衣站在风里如同八株青松。

  蓝田县里有条件上学的学生不多,所以,被云昭用五十斤糜子换来的五百个孩童们,就成了读书的主力。

  五百个孩童里面有男有女,因为买来的时候价格便宜,所以,也就没有什么长相俊美的男孩,也没有长相出色的女童。

  大部分都是普通人的模样,有一些甚至称得上丑陋。

  长相其实没什么关系,站在学生队伍最前边的大师兄云昭,除过长得白皙一些,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倒是自称大师姐的钱多多站在女孩子堆里颇有些鹤立鸡群的意思。

  所以,她顾盼生辉的模样,很快就引来无数好奇甚至有些敬畏的目光。

  好几百人一起拜孔子的时候,还是很有些威势的。

  当这些年幼的孩子们跟着八位先生一板一眼的朝孔子牌位插手三拜的时候,徐元寿说,这里以后就是所有学子的家。

  云氏买来的孩子大多是七八岁的模样,有些甚至还要小一些,被父母抛弃的他们,原本心中充满了惶恐之意。

  参加了这个庄严肃穆的仪式之后,也就很容易把书院当成自己的家。

  最高的那座大成殿用的梁柱是湿的,虽然已经被锯断了,并且架在屋顶上,它的生机依旧没有断绝。

  春天到来的时候,它也感知到了,所以,抽出来几条绿芽,在香火缭绕中显得格外的青翠。

  很多,很多年后……这些绿芽渐渐长大,最后居然垂到了地面,在大殿里生根发芽,最终将整座大殿包拢起来,有大儒起名曰——春发生!

  入学先学《礼》,这是徐元寿坚持的。

  不过,徐元寿教授的《礼》不是朱熹改良之后的《礼》,而是《汉礼》。

  他认为朱熹的礼,不适合现如今的大明朝。

  在这个野蛮的世界里,一味地禁锢人的探索欲,追求欲,个人意志是不利于个体存活的。

  灭人欲,存天理是朱熹的一贯主张,不过,这六个字并非出自朱熹之口。

  事实上,这一概念在《礼记·乐记》中已经出现,其中说道:“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这里所谓“灭天理而穷人欲者”就是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

  朱熹自己也说“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

  这就说的很清楚了,朱熹认为人们应该珍惜上天赐予人类的本能,这些本能就是天理,相反,如果一味地追求本能之外的欲望,就是在走向自我毁灭……

  如果在太平年月里,每个人都自我约束,这是对的,然而,自我约束,对于乱世中的人们来说,就代表着自我否定,也代表着逆来顺受。

  这样做是不成的……尤其是在云昭这种强盗眼中,明显是不成的。

  天下大乱,需要的是反抗者,云昭甚至认为野心家出现在乱世不一定就是坏事。

  在坏无可坏的情况下,天知道野心家能否走出另外一条可以让人有尊严的活下去的路。

  朱熹之前的《汉礼》就要自由的多了,而读书人要是没了野心,还叫读书人吗?

  读书自古以来就有克制人欲望的作用,因为他们往往想的太多,太会计划……也从书中学会了太多为自己解释的借口。

  所以,不如武将,泼皮,农夫们横下一条心干到底的决心。

  总之,云昭在亲身经历了这次难民潮之后,对世界有了新的看法……这些看法,让他抛弃了昔日所遵守的所有道德要求,在极端的环境里面,云昭发现,自己好像真的不介意吃人。

  春天来了,秦岭给了人们珍贵的馈赠,不论是春草发出的嫩芽,还是小溪里游来游去的小鱼,亦或是刚刚交配完毕后体力衰竭的野兔,甚至一些从泥土里爬出来的肥硕的虫子,都是人们的食物。

  那些跟随着母鸭子,在水塘里游来游去的小鸭子,黄黄的,毛茸茸的,总能给人活下去的希望。

  云家庄子这些天来有很多人在成亲!

  本乡本土的人结成亲家总能获得更多的祝福,本土人与外乡人的结合,也就显得寂寥一些。

  当然,云氏给每户成亲的人家中会送去一斗粮食,五尺棉布,一小坛子酒,多少能让婚礼有些模样。

  福伯到底没有看上住在牛圈里的那个妇人,哪怕那个妇人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一样不满意。

  所以,换上单衣的福伯,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新粮食地里查看庄稼长势。

  洪承畴走了之后,乡民的胆子就大了很多,于是,蓝田县的界碑就被移栽到了商南黑水镇以南……两个月后,官府没有追究,反倒送来了今年的夏税的催缴文书,黑水镇的,名字赫然在蓝田县的催缴名单上。

  于是,素来贪心的农夫们,就把蓝田县的界碑分别又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又挪移了一下。

  这本来不算什么大事,直到长安县的农夫自发的将蓝田县的界碑向自己方向挪动,并且一日三移动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西安知府张道理这才发来一道整饬文书,明明白白的告诉云昭这样做乱规矩,不可取。

  长安县令感受了严重的羞辱,亲自带人来到长安县与蓝田县的边境处,无论他怎么责问,边境处的士绅,农夫都众口一词,坚称自己是蓝田县人,而非长安县人氏。

  即便长安县令告诉众乡绅,在蓝田县,到了今年夏收的时候,士绅们也要开始缴纳赋税。

  士绅们对此依旧无动于衷!

  长安县令只好长叹一声回到县衙,几次三番提笔准备弹劾云昭,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默认了目前的局面。

  对那些士绅而言,只要官府答应带着众人重修水利,将他们大量的旱地变成水浇地,官府收取的那点钱粮对他们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再说了,自从蓝田县饿不死人的好名声传出去之后,周边没有土地的佃户纷纷逃离了原有的主家,跨过边境直接来到了蓝田县,为士绅们耕种肥沃的土地,

  耕种一年,主家取四,农夫自留六成,这样的条文,已经被蓝田县大部分士绅所接受。

  不接受的人家很少,不过,在蓝田县百姓眼里,这些人的报应来得很快,总是会在最短的时间里遭灾。

  这些灾祸从被土匪打闷棍,再到家里的儿子被人绑票,再到家里无端的着火,总之,这道乡规民约很快就在蓝田县成了传统,且无人敢犯。

  云氏放开了山林,任何人都能进到山里去觅食,只要别闹出火灾来就成。

  云氏开放了山林之后,其余有山林的人家也就放开了山林,最仁慈的甚至还允许百姓进入山林砍伐一些枯死的树木,背出来买柴。

  云昭对于大明世界的百姓养活成本之低有了一个清楚地认知。

  一个饿的半死的流民,进入山林之后,不出十天,就能面色红润,身体健康的出来。

  这些人甚至能辨别蟾蜍卵跟青蛙卵,吃蟾蜍卵会死人,吃青蛙卵仅仅是皮肤起点不起眼的疙瘩罢了。

  他们还知道什么蛾子能吃,什么蛾子不能吃,最恐怖的是,这个春天,云昭跟着流民吃了不下百十种可以吃的野菜……有些品种的味道……很好吃!

  到了暮春时分,草木旺盛,蓝田县的存粮分发的就越发少了,树叶子里面撒点粮食就能解决一个人的吃饭问题。

  所以,粮库里还留存的一万多担粮食就成了所有人心中的神殿。

  他们似乎只要看着那些高大的粮仓,心里就很高兴了,只要那些黄澄澄的粮食被管事的官员,带领库丁们摊在太阳底下晾晒,路过的人都会忍不住抬起胸膛,走路都充满了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