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喝下的什么
.LA欢夜
我本来打了‘不给’,但犹豫了下,没点击发送。
我觉得,我此刻的一言一行,都必须符合瑶瑶的口味。
所以,我掂量了一下,写道:“脸重要吗?不过是人表面的一层皮囊罢了。我们无法左右我们的皮囊,但我们可以左右我们的心灵。”
这句话说出去,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但是瑶瑶听起来却似乎相信了,并且还回复了我一句:“嗯,你是一个有思想的人。”
然后,她就去上课,说这节是体育课,不敢动手机,等下了课再聊。
我说好的。
放下手机,我也去做了碗饭,吃了下去。
这时,敲门声响起来了。
我打开门,看到,刘风站在外面。
他脸上满是歉意,拿着我昨晚给她的这串钥匙,递给了我,苦涩地说:“哥,我上午找好房子了,钥匙还你。”
“哟,是吗?”
我挺诧异的,没想到他办事能力这么快。
我把他请了进来,坐在沙发上,仔细询问起来。
他说,因为他没钱,今中午趁着休息时间,又去找之前求职公寓的老板了,跟他好好道了个歉,老板也同意他回去住了,不过房租加倍了,现在是一天二十块钱。
我看到,刘风在跟我讲这些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满的难受,显然是被这个求职公寓的老板鄙视了。
我立马回了一句:“算了,小兄弟,你还是住我这里吧。”
“啊?”
刘风意外了。
“房租先不算你的,你先住着,等有钱再给我吧。”我拍了拍他的后肩膀,表示信任。
他感觉自己跟听错花似的,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几乎有些颤抖地说:“这……谢谢哥!”
我点着头。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想偷窥他,把他列为印假钞李大鹏的对手,而另一方面,则是我真的可怜他。
他才十六岁,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小子,流浪在外被鄙视着,这种生活,我也曾体会到的。
尤其是,刚才他跟我说话时,眼神里流露出的苦涩,让我莫名的有一种想要帮助他的冲动。
说完这些,我又去隔壁储物室里,搬出了一台旧电脑。
这台电脑,是之前我大伯用过的,已经有十来年的历史了,但质量非常好,还能用。我接手这屋子以后,电脑就放在储物室了。
我又把它搬了出去,擦了擦上面的灰尘,抱给刘风手:“弟兄啊,这是我的一台老电脑,你拿去用吧。一个人在外面混不容易,就当哥哥帮助你了。”
一看到我这个举动,十六岁的刘风,差点激动得哭起来。
他估计认为自己在外面遇到观音菩萨了吧。
她抱着电脑,下去了。
而这时候,我也看到了,他口袋里装着的是昨晚的iphone手机,手腕上带着卡西欧的手表,胸前还若隐若现这个金色的项链。
这三样东西加起来,怎么也有好几万吧?可跟他身上穿的破布衣服比起来,区别实在是太大了。
他摆着电脑要离开的时候,我刻意说了一句:“哎,弟弟,你这手机是刚买的吗?昨天看你不是这个啊?”
刘风猛地停顿了下,显然没意识到我会这么问。
但他也立马找好了借口,说道:“哎,这是我以前买的,在兜里放着呢,平常去外面送货,都是用公司配的手机。”
“咦,这手表看着也很霸气啊,不便宜吧。”
“不是,不是,山寨货,二元店买的。”
说完这些,刘风就赶紧出去了。
我打开监控,看到,刘风把电脑搬到屋子以后,几乎是手舞足蹈了起来,把电脑查了上去,从窗户传下来的网线也插了进去。
我把之前的录像调出来,往回看了一下。
这个刘风,在今天早上的时候,出去了一趟,把昨晚那三件快递,又送了出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应该是送给对应的客户了。
我在想,这三个冤大头,在收到包裹以后,拆开一看,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应该正在跟淘宝的店家对骂吧?
他们应该都没想到,其实是这个快递员,做了掉包计。
呵呵,真是有意思。
刘风装好电脑之后,又接了个电话,应该是快递点催他了,所以他匆忙地把门一锁,开着自己那辆三轮车,出去了。
我又把监控调到了刘风的对面、印假钞的李大鹏这里。
把录像回调过去,看到,李大鹏今早起来后,有拿出了印假钞的白纸,塞到印钞机里,吐出来之后,放到了冰箱里。
然后,李大鹏又把印好的假钞装在背包里,然后开着面包车,早早地出去了。
去哪了,我并不知道。
但我猜想,应该是把假钞送到固定地点吧?
我忽然有冲动,就是现在潜入李大鹏的屋子里,把假钞拿出来,放到刘风的屋子里。
当刘风看到,自己屋子里无缘无故多出这么多钞票,一定很有意思吧?
但想了想,觉得还是暂时不能这么做。
因为这个李大鹏和刘风,来我这住只有一两天,我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他们,所以我觉得不能着急对他们下手。
我需要再了解了解,就像导演了解演员,然后再施展计划。
思考着这些的时候,一楼客厅来人了。
是易九天。
而那辆我早上在易九天微信上看到的,开着奔驰的女人,就跟在他后面。
而那辆奔驰车,就停在我出租楼的门口。
这可是奔驰啊。
开奔驰的女人。
可惜,这个女人跟照片上一样,又矮又胖,头发烫成大卷毛,脸上化着淡淡的妆,但是依然掩盖不住岁月的沧桑。
我估计,这女人应该比易九天还大吧,估摸着将近五十岁了。
这种残花败柳,易九天也看得上?
还是说,因为他的钱啊?
我难以想象,已经玩惯了十二三岁的幼女的易九天,在这样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肥丑女人身上,也能忍受下去?
反正这种女人,白送给我,我都不要的。
进了屋子里,这个肥丑女人直接去洗澡了。
而易九天在屋子里,打开了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一种白色的粉末,倒出一点点在掌心,又倒在在了水杯里,然后趁着水一口喝了下去。
他喝得是什么?
我本来打了‘不给’,但犹豫了下,没点击发送。
我觉得,我此刻的一言一行,都必须符合瑶瑶的口味。
所以,我掂量了一下,写道:“脸重要吗?不过是人表面的一层皮囊罢了。我们无法左右我们的皮囊,但我们可以左右我们的心灵。”
这句话说出去,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但是瑶瑶听起来却似乎相信了,并且还回复了我一句:“嗯,你是一个有思想的人。”
然后,她就去上课,说这节是体育课,不敢动手机,等下了课再聊。
我说好的。
放下手机,我也去做了碗饭,吃了下去。
这时,敲门声响起来了。
我打开门,看到,刘风站在外面。
他脸上满是歉意,拿着我昨晚给她的这串钥匙,递给了我,苦涩地说:“哥,我上午找好房子了,钥匙还你。”
“哟,是吗?”
我挺诧异的,没想到他办事能力这么快。
我把他请了进来,坐在沙发上,仔细询问起来。
他说,因为他没钱,今中午趁着休息时间,又去找之前求职公寓的老板了,跟他好好道了个歉,老板也同意他回去住了,不过房租加倍了,现在是一天二十块钱。
我看到,刘风在跟我讲这些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满的难受,显然是被这个求职公寓的老板鄙视了。
我立马回了一句:“算了,小兄弟,你还是住我这里吧。”
“啊?”
刘风意外了。
“房租先不算你的,你先住着,等有钱再给我吧。”我拍了拍他的后肩膀,表示信任。
他感觉自己跟听错花似的,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几乎有些颤抖地说:“这……谢谢哥!”
我点着头。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是想偷窥他,把他列为印假钞李大鹏的对手,而另一方面,则是我真的可怜他。
他才十六岁,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小子,流浪在外被鄙视着,这种生活,我也曾体会到的。
尤其是,刚才他跟我说话时,眼神里流露出的苦涩,让我莫名的有一种想要帮助他的冲动。
说完这些,我又去隔壁储物室里,搬出了一台旧电脑。
这台电脑,是之前我大伯用过的,已经有十来年的历史了,但质量非常好,还能用。我接手这屋子以后,电脑就放在储物室了。
我又把它搬了出去,擦了擦上面的灰尘,抱给刘风手:“弟兄啊,这是我的一台老电脑,你拿去用吧。一个人在外面混不容易,就当哥哥帮助你了。”
一看到我这个举动,十六岁的刘风,差点激动得哭起来。
他估计认为自己在外面遇到观音菩萨了吧。
她抱着电脑,下去了。
而这时候,我也看到了,他口袋里装着的是昨晚的iphone手机,手腕上带着卡西欧的手表,胸前还若隐若现这个金色的项链。
这三样东西加起来,怎么也有好几万吧?可跟他身上穿的破布衣服比起来,区别实在是太大了。
他摆着电脑要离开的时候,我刻意说了一句:“哎,弟弟,你这手机是刚买的吗?昨天看你不是这个啊?”
刘风猛地停顿了下,显然没意识到我会这么问。
但他也立马找好了借口,说道:“哎,这是我以前买的,在兜里放着呢,平常去外面送货,都是用公司配的手机。”
“咦,这手表看着也很霸气啊,不便宜吧。”
“不是,不是,山寨货,二元店买的。”
说完这些,刘风就赶紧出去了。
我打开监控,看到,刘风把电脑搬到屋子以后,几乎是手舞足蹈了起来,把电脑查了上去,从窗户传下来的网线也插了进去。
我把之前的录像调出来,往回看了一下。
这个刘风,在今天早上的时候,出去了一趟,把昨晚那三件快递,又送了出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应该是送给对应的客户了。
我在想,这三个冤大头,在收到包裹以后,拆开一看,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应该正在跟淘宝的店家对骂吧?
他们应该都没想到,其实是这个快递员,做了掉包计。
呵呵,真是有意思。
刘风装好电脑之后,又接了个电话,应该是快递点催他了,所以他匆忙地把门一锁,开着自己那辆三轮车,出去了。
我又把监控调到了刘风的对面、印假钞的李大鹏这里。
把录像回调过去,看到,李大鹏今早起来后,有拿出了印假钞的白纸,塞到印钞机里,吐出来之后,放到了冰箱里。
然后,李大鹏又把印好的假钞装在背包里,然后开着面包车,早早地出去了。
去哪了,我并不知道。
但我猜想,应该是把假钞送到固定地点吧?
我忽然有冲动,就是现在潜入李大鹏的屋子里,把假钞拿出来,放到刘风的屋子里。
当刘风看到,自己屋子里无缘无故多出这么多钞票,一定很有意思吧?
但想了想,觉得还是暂时不能这么做。
因为这个李大鹏和刘风,来我这住只有一两天,我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他们,所以我觉得不能着急对他们下手。
我需要再了解了解,就像导演了解演员,然后再施展计划。
思考着这些的时候,一楼客厅来人了。
是易九天。
而那辆我早上在易九天微信上看到的,开着奔驰的女人,就跟在他后面。
而那辆奔驰车,就停在我出租楼的门口。
这可是奔驰啊。
开奔驰的女人。
可惜,这个女人跟照片上一样,又矮又胖,头发烫成大卷毛,脸上化着淡淡的妆,但是依然掩盖不住岁月的沧桑。
我估计,这女人应该比易九天还大吧,估摸着将近五十岁了。
这种残花败柳,易九天也看得上?
还是说,因为他的钱啊?
我难以想象,已经玩惯了十二三岁的幼女的易九天,在这样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肥丑女人身上,也能忍受下去?
反正这种女人,白送给我,我都不要的。
进了屋子里,这个肥丑女人直接去洗澡了。
而易九天在屋子里,打开了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一种白色的粉末,倒出一点点在掌心,又倒在在了水杯里,然后趁着水一口喝了下去。
他喝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