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6、七年11月1日 晴
王少爷的苦到底有多苦,这东西其实冷暖自知,但对于他来说肯定是世上最苦最苦了。
从王孙贵族急转直下成为发配罪人,之后家中顶梁柱纷纷倒塌,最开始能庇护自己的姐姐突然病故,前两年最后一个能庇护的祖父也撒手人寰,后来更是全家被抄,最后流落异乡备受欺凌。
可以说前半辈子他享了多少福,这后半辈子就吃了多少苦,寄人篱下、遭人欺凌,在浙江时不管如何还能吃上一口饱饭,而来到这辽国讨生活之后,却是三餐不饱,惶恐终日。
曾经的锦衣玉食只能在梦中出现,更不用说娇妻美妾之类的痴心妄想,甚至至今身体上还残留着当年服食五石散的副作用,整日精神萎靡、昏昏欲睡,眼看着日渐消瘦。
这些事情一桩桩一幕幕,回想起来就如一把刀子在割他的心,每每动容处便是潸然泪下。
“前些日子我来洛阳之前,特意寻访了一番当年旧友,可……可他们……”
王公子抹了一把泪水,愤恨扶着桌子:“嘿呀……有人避而不见,有人视我如猪狗,甚至那蒋兴良……就是那个当年吃我的用我的,整日自称我之鹰犬的蒋兴良,我说即便是不好接济,给我取几块饼来吃总行,他却是拿了百块饼让我来吃,若是吃不完漏一块便是一顿毒打。这人,该死!该死啊!”
原来这“喂公子吃饼”的故事还真的是能发生在现实里啊,宋北云听完也算是涨了见识,他知道世道很坏,但没想到坏就罢了却还如此下作。
坏事他也没少干,但这种事他肯定是干不出来的,因不屑所为。
“后来我一路乞讨来了洛阳,本想投奔洛阳的姑妈,但来此地之后才发觉,姑妈五年前便已是病故。我身上又没了盘缠,只好在一处破屋内跟几个乞丐同住,平日里都靠给人画画写字赚一口吃食。”
王公子委屈的撩开袖子:“这身上的伤便是那些人打的,他们说我是宋人,不配住在洛阳。”
宋北云轻轻点头:“这件事我肯定要为你讨个公道回来,你且安心。我先在这里给你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之后的事情,你我从长计议。”
“北云贤弟……呜呜呜呜……”王公子有感而发却又是泣不成声起来,最后甚至是捶足顿胸,看着好不凄惨。
等他哭够了,宋北云才帮他倒上了一杯酒,王公子抿了一口酒水道,颤声道:“若没遇见你,我要么被他们打死,要么冻死在破屋之中,死活是过不去这个冬了。”
“王兄莫要如此,天无绝人之路。”
“宋贤弟,这些年我算是看清的人情冷暖,看透了这世道。”王公子用那喽嗖的破衣裳擦了擦鼻子:“人情不过三杯两盏,唉……不过今日遇到宋贤弟,我才知道贤弟为何能够位极人臣,到底是心胸豁达、为人宽厚。以后若是再有人说你半句不是,我必当上前与之理论!”
“哈哈,王兄大可不必。”宋北云笑着摆手:“天底下最难防的便是悠悠之口,他们说便是让他们说去,说破了天我也不缺上半两肉。”
正说话间,大掌柜回来了,他恭敬的站在宋北云面前道:“东家,衣裳都已备好了,而且我还擅作主张为这位公子寻了一套宅子,钱已经付了,那地方原本是个举子的宅子,后来那举子高中异地为官去了,宅子便空置了出来,到手也算便宜,地段也不错。而且环境清幽,也算配得上这位公子的气质。”
“那怎么能让你破费?”宋北云仰起头说道:“多少钱,我上账拨给你。”
“东家,您这便是瞧不起我了,若是没有东家、没有这天上坊,小人如今也不过就是个在村野里放羊牧牛之人,哪能有今日成就。莫说是一间宅子,便是让小人肝脑涂地也不过如此。”
“嘿,你这厮,难怪能当上大掌柜。”宋北云笑着摇头道:“行吧,算我欠你个人情。”
“多谢东家!”
宋北云接过衣裳递给王公子:“王兄,换上吧。咱们去瞧瞧你那新宅子。”
王家公子迟迟不敢接,脸上却是犯难道:“宋贤弟……这怎么使得,愚兄今时不同往日了,怕是还不得你的情了。”
“哈哈哈,王兄客套什么。当年王兄一掷千金,让我好好长了把见识,我上半辈子吃过最好用过最好的都是王兄请的,今日王兄可就莫要跟我说这些了。”
这王家公子听完就只是哭,仍是那一副三杆子打不出个屁的模样。
三人乘着马车来到这宅子面前,地方不大却很是有股子书卷气,虽是和当年王家的大宅没办法比,但比之现在他住的那个破屋却是有云泥之别。
虽然宅子只有一进,但小院清幽,院中还有一颗银杏树,这个时节满地金色叶片,赏心悦目。
“王兄,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这可太满意了。”
宋北云点了点头:“那既然王兄不嫌弃,你便暂先委屈在此吧,明日我再来与兄探讨公道之事。”
“不委屈不委屈……”王公子摸着那崭新的软乎乎的棉花被褥,还有刚被收拾的一尘不染的书架,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当年还是少爷的时代,即便是已经哭肿了眼睛,泪水却仍是止不住的往下流。
“东家,我已聘了些丫鬟小厮来服侍这位公子,晚些时候应是到了。我已经给足了五年的工钱,不用这位公子费心。”
“还是你想的周到。”宋北云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摞钞票递给王公子:“王兄,此番我身上没带多少钱,这些你先拿着,等下次我来时再给你带些来。”
要是当年这王公子其实是看不上这三瓜俩枣的,毕竟看上去厚实但其实都是五贯十贯的散钞,他以前出手可都是百千贯,阔绰的让人目瞪口呆。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他最落魄时三百文就要活两个月,知尽了人间冷暖再看到这些,无异于便是沙漠中的一汪清泉。
宋北云告辞走出门外,来到马车上他就开始闭目养神,他不说话大掌柜也不说话,两人一路安静到了目的地。
“对了。”宋北云在大掌柜下车前睁开眼冷不丁的说道:“明天去帮我张罗点事。”
“东家您说。”
宋北云略微思考一番:“明天你去寻一些外地读书人,就说洛阳出了文霸王,目中无圣人,霸凌孔家后人,至于中间怎样添油加醋,你便说去。”
“小人明白,东家还有何吩咐?”
“最好是再能找到文坛地位比较高的人给山东孔府写一封信,就说孔家外姓子孙在洛阳遭了欺凌。”
“您是说那王家公子?可是王家不是已经……”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宋北云轻描淡写的说道:“孔家这几年地位明显不如从前,现在出了这档子事,他们要是不作为那定是要遭人瞧不起。不过这件事我不能出面,所以得你来。”
“懂了,东家我这就去张罗。”
“辛苦了。”
“这算什么事呢。”
大掌柜为宋北云办事自然是心甘情愿,先不说自己,就是他儿子都受了宋北云的荫庇,光是一手题字就让一个三岁的孩子能够享受到大宋最好的教育。而且因为这一层关系,他才能够在众多候选人中被推为大掌柜。
所以对他来说,宋北云其实就相当于再造之功,这点事小事又能算的上事?
两人分别之后,宋北云回到了住处,见到了正坐椅子上看书的佛宝奴。
“你啊,总是能给我闹出点新花样。”
“不要?那明天我就回去了。”
佛宝奴横了他一眼:“行,你说的算好了吧,这件事我不管了。”
“不管可不成,你还得最后决断呢。”宋北云晃着手指说道:“几百个学官,辽国上下都是这种子承父业的官员,再过几年就烂到骨子里了。”
佛宝奴不回答,只是仰起头说道:“我想儿子了。”
“想儿子?那过年去长安。”
“我安排一下时间。”佛宝奴叹气道:“昨天做梦都梦到宝宝了。”
“别废话了,赶紧睡觉,明天还有好多事呢。我可是耽搁了手头上一大堆的事过来帮你的。”
“知道啦。”佛宝奴站起身挽住他的胳膊:“侍寝要不要?”
“今日我乏了,你自己玩。”
“自己玩!”佛宝奴狠狠拧了他屁股一下:“朕跟你好声好气商量,你以为朕好欺负?走,进屋!”
第二日一大早,佛宝奴刚穿着男装出门时,就见到门口站着一个陌生人,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人,而大掌柜却从头到尾不敢抬头看她。
“找宋北云的?”
“回禀陛下,是……”
“你知道我啊。”佛宝奴轻笑一声:“那就是他的心腹咯?进去吧,他在里头。”
“谢陛下。”
一声心腹把大掌柜说的心花怒放,而至于他怎么认识的佛宝奴,其实真的不难,因为昨日宋大人身上的味道和这位身上的味道一样,而且这人穿着黑色的便服,但腰间的玉佩可不是凡物。
女扮男装、亲王或以上之上、身上有特殊香味、跟宋北云关系亲密,这一系列的线索都不用怎么组合,大掌柜这种见多识广的人自然就能一眼看出了。
他走进屋中,也没有惊扰宋北云只是静静的等着。
从王孙贵族急转直下成为发配罪人,之后家中顶梁柱纷纷倒塌,最开始能庇护自己的姐姐突然病故,前两年最后一个能庇护的祖父也撒手人寰,后来更是全家被抄,最后流落异乡备受欺凌。
可以说前半辈子他享了多少福,这后半辈子就吃了多少苦,寄人篱下、遭人欺凌,在浙江时不管如何还能吃上一口饱饭,而来到这辽国讨生活之后,却是三餐不饱,惶恐终日。
曾经的锦衣玉食只能在梦中出现,更不用说娇妻美妾之类的痴心妄想,甚至至今身体上还残留着当年服食五石散的副作用,整日精神萎靡、昏昏欲睡,眼看着日渐消瘦。
这些事情一桩桩一幕幕,回想起来就如一把刀子在割他的心,每每动容处便是潸然泪下。
“前些日子我来洛阳之前,特意寻访了一番当年旧友,可……可他们……”
王公子抹了一把泪水,愤恨扶着桌子:“嘿呀……有人避而不见,有人视我如猪狗,甚至那蒋兴良……就是那个当年吃我的用我的,整日自称我之鹰犬的蒋兴良,我说即便是不好接济,给我取几块饼来吃总行,他却是拿了百块饼让我来吃,若是吃不完漏一块便是一顿毒打。这人,该死!该死啊!”
原来这“喂公子吃饼”的故事还真的是能发生在现实里啊,宋北云听完也算是涨了见识,他知道世道很坏,但没想到坏就罢了却还如此下作。
坏事他也没少干,但这种事他肯定是干不出来的,因不屑所为。
“后来我一路乞讨来了洛阳,本想投奔洛阳的姑妈,但来此地之后才发觉,姑妈五年前便已是病故。我身上又没了盘缠,只好在一处破屋内跟几个乞丐同住,平日里都靠给人画画写字赚一口吃食。”
王公子委屈的撩开袖子:“这身上的伤便是那些人打的,他们说我是宋人,不配住在洛阳。”
宋北云轻轻点头:“这件事我肯定要为你讨个公道回来,你且安心。我先在这里给你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之后的事情,你我从长计议。”
“北云贤弟……呜呜呜呜……”王公子有感而发却又是泣不成声起来,最后甚至是捶足顿胸,看着好不凄惨。
等他哭够了,宋北云才帮他倒上了一杯酒,王公子抿了一口酒水道,颤声道:“若没遇见你,我要么被他们打死,要么冻死在破屋之中,死活是过不去这个冬了。”
“王兄莫要如此,天无绝人之路。”
“宋贤弟,这些年我算是看清的人情冷暖,看透了这世道。”王公子用那喽嗖的破衣裳擦了擦鼻子:“人情不过三杯两盏,唉……不过今日遇到宋贤弟,我才知道贤弟为何能够位极人臣,到底是心胸豁达、为人宽厚。以后若是再有人说你半句不是,我必当上前与之理论!”
“哈哈,王兄大可不必。”宋北云笑着摆手:“天底下最难防的便是悠悠之口,他们说便是让他们说去,说破了天我也不缺上半两肉。”
正说话间,大掌柜回来了,他恭敬的站在宋北云面前道:“东家,衣裳都已备好了,而且我还擅作主张为这位公子寻了一套宅子,钱已经付了,那地方原本是个举子的宅子,后来那举子高中异地为官去了,宅子便空置了出来,到手也算便宜,地段也不错。而且环境清幽,也算配得上这位公子的气质。”
“那怎么能让你破费?”宋北云仰起头说道:“多少钱,我上账拨给你。”
“东家,您这便是瞧不起我了,若是没有东家、没有这天上坊,小人如今也不过就是个在村野里放羊牧牛之人,哪能有今日成就。莫说是一间宅子,便是让小人肝脑涂地也不过如此。”
“嘿,你这厮,难怪能当上大掌柜。”宋北云笑着摇头道:“行吧,算我欠你个人情。”
“多谢东家!”
宋北云接过衣裳递给王公子:“王兄,换上吧。咱们去瞧瞧你那新宅子。”
王家公子迟迟不敢接,脸上却是犯难道:“宋贤弟……这怎么使得,愚兄今时不同往日了,怕是还不得你的情了。”
“哈哈哈,王兄客套什么。当年王兄一掷千金,让我好好长了把见识,我上半辈子吃过最好用过最好的都是王兄请的,今日王兄可就莫要跟我说这些了。”
这王家公子听完就只是哭,仍是那一副三杆子打不出个屁的模样。
三人乘着马车来到这宅子面前,地方不大却很是有股子书卷气,虽是和当年王家的大宅没办法比,但比之现在他住的那个破屋却是有云泥之别。
虽然宅子只有一进,但小院清幽,院中还有一颗银杏树,这个时节满地金色叶片,赏心悦目。
“王兄,可还满意?”
“满意满意……这可太满意了。”
宋北云点了点头:“那既然王兄不嫌弃,你便暂先委屈在此吧,明日我再来与兄探讨公道之事。”
“不委屈不委屈……”王公子摸着那崭新的软乎乎的棉花被褥,还有刚被收拾的一尘不染的书架,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当年还是少爷的时代,即便是已经哭肿了眼睛,泪水却仍是止不住的往下流。
“东家,我已聘了些丫鬟小厮来服侍这位公子,晚些时候应是到了。我已经给足了五年的工钱,不用这位公子费心。”
“还是你想的周到。”宋北云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摞钞票递给王公子:“王兄,此番我身上没带多少钱,这些你先拿着,等下次我来时再给你带些来。”
要是当年这王公子其实是看不上这三瓜俩枣的,毕竟看上去厚实但其实都是五贯十贯的散钞,他以前出手可都是百千贯,阔绰的让人目瞪口呆。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他最落魄时三百文就要活两个月,知尽了人间冷暖再看到这些,无异于便是沙漠中的一汪清泉。
宋北云告辞走出门外,来到马车上他就开始闭目养神,他不说话大掌柜也不说话,两人一路安静到了目的地。
“对了。”宋北云在大掌柜下车前睁开眼冷不丁的说道:“明天去帮我张罗点事。”
“东家您说。”
宋北云略微思考一番:“明天你去寻一些外地读书人,就说洛阳出了文霸王,目中无圣人,霸凌孔家后人,至于中间怎样添油加醋,你便说去。”
“小人明白,东家还有何吩咐?”
“最好是再能找到文坛地位比较高的人给山东孔府写一封信,就说孔家外姓子孙在洛阳遭了欺凌。”
“您是说那王家公子?可是王家不是已经……”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宋北云轻描淡写的说道:“孔家这几年地位明显不如从前,现在出了这档子事,他们要是不作为那定是要遭人瞧不起。不过这件事我不能出面,所以得你来。”
“懂了,东家我这就去张罗。”
“辛苦了。”
“这算什么事呢。”
大掌柜为宋北云办事自然是心甘情愿,先不说自己,就是他儿子都受了宋北云的荫庇,光是一手题字就让一个三岁的孩子能够享受到大宋最好的教育。而且因为这一层关系,他才能够在众多候选人中被推为大掌柜。
所以对他来说,宋北云其实就相当于再造之功,这点事小事又能算的上事?
两人分别之后,宋北云回到了住处,见到了正坐椅子上看书的佛宝奴。
“你啊,总是能给我闹出点新花样。”
“不要?那明天我就回去了。”
佛宝奴横了他一眼:“行,你说的算好了吧,这件事我不管了。”
“不管可不成,你还得最后决断呢。”宋北云晃着手指说道:“几百个学官,辽国上下都是这种子承父业的官员,再过几年就烂到骨子里了。”
佛宝奴不回答,只是仰起头说道:“我想儿子了。”
“想儿子?那过年去长安。”
“我安排一下时间。”佛宝奴叹气道:“昨天做梦都梦到宝宝了。”
“别废话了,赶紧睡觉,明天还有好多事呢。我可是耽搁了手头上一大堆的事过来帮你的。”
“知道啦。”佛宝奴站起身挽住他的胳膊:“侍寝要不要?”
“今日我乏了,你自己玩。”
“自己玩!”佛宝奴狠狠拧了他屁股一下:“朕跟你好声好气商量,你以为朕好欺负?走,进屋!”
第二日一大早,佛宝奴刚穿着男装出门时,就见到门口站着一个陌生人,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人,而大掌柜却从头到尾不敢抬头看她。
“找宋北云的?”
“回禀陛下,是……”
“你知道我啊。”佛宝奴轻笑一声:“那就是他的心腹咯?进去吧,他在里头。”
“谢陛下。”
一声心腹把大掌柜说的心花怒放,而至于他怎么认识的佛宝奴,其实真的不难,因为昨日宋大人身上的味道和这位身上的味道一样,而且这人穿着黑色的便服,但腰间的玉佩可不是凡物。
女扮男装、亲王或以上之上、身上有特殊香味、跟宋北云关系亲密,这一系列的线索都不用怎么组合,大掌柜这种见多识广的人自然就能一眼看出了。
他走进屋中,也没有惊扰宋北云只是静静的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