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1 章_周生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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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1 章

  内容介绍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书封————————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早已忘记她。

  时宜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机场安检时,冲破重重警卫追上一个陌生的男人。

  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数百年前的长安。她站在城墙上看他登上点将台,振臂一挥,数十万大军便已单膝跪地,齐声唤王……彼时,他是霸气凌云的小南辰王,她是清丽温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让他们的命运因此颠覆。

  而这一次,是在广州机场。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认出了他。她独自带着那段前世的记忆来到他身边,他却对她茫然不知。

  “周-生-辰”,单是念着这三个字,就能让她的心底涌出最温柔的情绪。纵然与他在一起就势必要面对那些来自他家族的阴谋、陷害、争斗,却也一步步,让她与他的心贴近。

  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无论富贵,与君同归。

  作者介绍

  墨宝非宝:生于北京,长居沪上。喜静厌动,喜睡厌醒,有些小懒。喜欢读书,为了战胜自己不断起伏的情绪,尤其喜欢佛经。只执着自己喜欢的事,学任何有趣的事,让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写自己感兴趣的故事,顺便悄悄在故事里,埋下一些普世价值观:爱国一点儿,正面一点儿,让读到的人可以觉得活在这个国家,这个年代,“幸”永远大于“不幸”。

  已出版作品:《至此终年》《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等。

  媒体评论

  十年修得柯景腾(《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百年修得慕容沣(《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年修得陆励成(《最美的时光》),万年修得何以琛(《何以笙箫默》),亿年修得周生辰(《一生一世,美人骨》)的美称。

  一直喜欢一心一意的爱情,如果几世轮回,都是同一个人,多好。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却相信,终会遇到一个人,让你愿意爱得生生世世。就像时宜对周生辰。

  很喜欢《一生一世,美人骨》中的周生辰,是理想型男友楷模。不仅智商高,情商更是超前,脸不必长得太好看,看着干净、舒适即可,最重要的是,他眼里只容得下时宜。

  很喜欢墨宝非宝的小说,看完前面几部,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生一世,美人骨》。缓慢述说的故事才可以流淌进心底,让人忍不住就被故事里清淡又坚定的感情所打动。这本是墨宝非宝所有作品中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一人许诺,一人不悔……而她对他,就如棋局:无论生死,落子无悔。——记《一生一世,美人骨》

  我好像,真的很爱周生辰。那种即使付出所有心力去爱,也会感觉无比安心的爱人,和爱情。

  《一生一世,美人骨》,就像一盅文火慢炖的高汤,慢慢悠悠的,说着一段带着两世记忆的爱情。这样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却让人觉得精彩,是很考验作者的文字功底的。前有顾漫,现有墨宝非宝。百年修得

  ☆、楔子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

  时宜靠在窗边,看车窗外刚才掠过的路牌。

  “你想要吃什么?”身边的宏晓誉,笑著将叠成小册子的地图展开,用手机边翻着美食攻略,边规划下榻后的路线。

  “先把你的采访搞完吧?”

  时宜笑著提醒她。

  三人下了车,绕过安静的街,辗转数个错落的平房,终是找到了地方。

  开门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模样。而宏晓誉的采访对象,就是这个女孩的老公,一个憨憨厚厚的男人。

  几个人进门后,夫妻俩都有些羞涩,招呼着时宜他们坐下。

  “不用紧张,就像随便闲聊。”晓誉笑的和善,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阴雨天,房间很暗。

  只有黄橙橙的一盏灯,放在被访者和受访者之间。

  在一问一答的访谈中,时宜渐渐了解了这样一个故事。

  面前的男人来自非常贫困的地方,勤劳数年,赚了些钱后,却一分不留,投资到家乡的教育,帮助比他更穷的家庭。

  没有家产,没有房子。

  是个人格高尚的人。

  而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媒体,却是因为他的小妻子。面前这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是个大学毕业生,也是这个男人的同乡,只因在报道里看到了他的故事。

  就找到他,然后嫁给他。

  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而后半段才是真出人意料。

  阴雨天,这房间里又没有什么取暖设备。

  时宜和宏晓誉始终坐着,早已手脚冰冷。

  幸好采访已到结尾,最后,宏晓誉终于转向那个姑娘:“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你丈夫真不算好归宿,你们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

  那姑娘笑笑,看了眼男人:“我们都有赚钱的能力,身体也健康,等过两年回家后,一定会过很好的生活。而且,”姑娘低声笑了会儿,“我不怕他做任何伤害我的事,他是好人。”

  小妻子的话,为今天的采访收了尾。

  工作结束。

  他们就近去了米家泡馍,非常小的店面,人挨人,环境嘈杂,却生意格外好。时宜边吃,边看四周,竟发现还有人捧着碗,站在一旁边用手掰馍,边耐心等着有人空座位。

  宏晓誉也有样学样,掰了块馍:“看今天的采访,有没有什么特别感触的话?”

  时宜嗤地笑了声:“是不是想写博客,缺引言?”

  “死女人,”宏晓誉瞥了她一眼,“快说。”

  时宜喝了口汤,想了会儿,才说:“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这个小姑娘很少见,能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本质。”

  宏晓誉唔了声:“这话听着有味道,我喜欢,”她往汤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昨天说,那个在广州机场认识的什么研究员,这几天也在西安?”

  时宜嘴里还含着东西,唔了声:“他的大学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项目交流,在这里出差。”

  “说实话,我看不出那个人有多特别,长的也普普通通。没想到你竟然主动去认识他,”宏晓誉笑嘻嘻看她,“这就是所谓的看对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宏晓誉一眼:“我只是想认识他,没有任何不良企图……”

  话未说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晓誉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巧呵,来的正是两人谈论的人。

  这